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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女在上叶千玲阿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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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1章 叶琼玲的婚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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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谢她?”

叶千玲只说岳碧云看着跋扈,其实内心纯良,听说了这件事,便回娘家帮叶琼玲解了围,却没把这是自己帮岳碧云和鲁学斌私奔的交换条件说出来——叶琼玲没心眼,嘴上没把门的,万一嚷出去,可了不得。

叶琼玲听了,半晌都没说话,“我真不希望帮我的人是她,可是既然她帮了我,我还是要去谢谢她。”

叶千玲拉住了叶琼玲,“不必了,她那个人,个性奇怪,你又不是不知道,你铭记在心便是了。”

叶琼玲展了笑颜,“那大姐姐替我道谢了吗?”

“谢过了。”

“太好了,我也不想对着她那张夜叉脸……”

“你啊!人家大义灭亲,帮了你这么大忙,你还说人家坏话。”

叶琼玲,捂住嘴,“我以后天天在屋里给她烧高香还不行吗?我把她的相画下来供着!”

叶千玲噗嗤一声笑,“你少编派人家几句就够了。”

“对了,大姐姐,明儿龙凤和鸣楼举办焦尾宴,你去吗?”

“焦尾宴?”

“是啊,传说每年夏季水势旺盛之际,黄河中的鲤鱼朔流而上,游到虎跳峡之际,为了过峡,奋力一跃,那跃得矮的,跌落河底,重回下游,跃得高的,会被惊雷打中尾巴,褪去鱼尾,方能鱼跃龙门,飞升为龙!

每年考举及第也是如此凶险,因此琼林宴的别名便叫焦尾宴。

也有个不成文的规矩,琼林宴只在皇宫中摆,而焦尾宴却在皇宫之外的龙凤和鸣楼摆,一摆便是整整三天,那三天,所有金科及第的考子们都会去,各自留下墨宝,挂在龙凤和鸣楼之中。

因考子中会有很多青年才俊,京城的大户人家但凡有闺女的,也大多会带着女儿前往,借此机会,觅得如意郎君。”

叶千玲咯咯直笑,“你们城里人的道道真多,我乡下来的,可不知道这些规矩。怎么着,你是想去寻个如意郎君?”

叶琼玲毫不避忌,“可不是!我呀,再不给自己留个心眼,还不知道汤氏要怎么糟蹋我呢,一个岳浩云,已经叫我吓得惊魂失魄,谁知道往后还有没有刘浩云、王浩云、李浩云呢?我干脆自己去挑一挑,万一挑到中意的,叫娘去求了爹,再不行让外祖出面,婚事定下来,我就不用日日担惊受怕了!”

叶琼玲说得头头是道,叶千玲原本还想笑,现在却怎么也笑不出来了——

古代女子的婚姻,十之八九,都是盲婚哑嫁,包办婚姻的父母,若是真心替子女打算,倒也罢了,若遇到汤氏这样心肠狠毒的嫡母,那真的是打碎牙往肚里咽。

叶琼玲算是勇敢的女子,懂得为自己谋划,若是软面团,只怕就要任凭汤氏捏扁搓圆了。

“你说出这么个理由来,那倒是真的要去了!只是我已经有了婚约,我去干嘛?”

“陪我啊!替我长长眼睛啊!我可不想跟我娘去,我跟她的眼光不一样,她喜欢爹那样的……我嘛,我喜欢大姐夫那样的,又帅,对大姐姐又好!”叶千玲吐了吐舌头。

叶千玲想想也是,小女儿的心事,跟爹妈还是隔了一层不好说,同龄人倒是好说些。

“那可先说好了,如果你挑中了如意郎君,得给我包大红包。”

“八十八两八,一文都不少你的!”

“就冲你这么抠搜,你也挑不到……啊!”

叶千玲的话还没说完,叶琼玲的爪子已经伸过来了。

……

第二日中午,两姐妹果然让尤氏打了掩护,往龙凤和鸣楼去了。

到了龙凤和鸣楼,才知道有多热闹!

整个和鸣楼的第一层,摆了几十桌酒席,上首十席,是由考子们坐的,余下的位置,是由其他男宾坐的。

第二层花楼,才是给女宾坐的。

叶琼玲和叶千玲来得早,便坐到了一个极佳的位置,刚好对着那十章考子桌,能把考子们看的清清楚楚。

叶千玲目之所视,扫了一遍,却没有找到那个熟悉的身影,不由对叶琼玲问道,“状元怎么没来?”

叶琼玲咧嘴一笑,“想什么呢!状元怎么会到这里来?状元、榜眼、探花,那都是在宫里参加琼林宴的,由武皇陛下亲自招待,最多把墨宝送来挂上,人是不会来的。”

叶千玲愣了愣,“原来如此。”

叶琼玲撅起小嘴,“三甲是皇帝给公主们准备的,轮不到咱们普通臣子的。我能找到个进士便满足了。”

叶千玲不禁开始对叶琼玲刮目相看了:这丫头,看着大大咧咧,却并不鲁莽,对自己想要的不想要的都非常明确,并且是个敢想敢做的人,绝不会因为小女儿的矜持娇羞失了自己的幸福。

这样的女子,在这样的时代,几乎见不到。

好在,上天赐了一个这样可爱的妹妹给自己。

叶千玲觉得老天对自己还不错。

便也睁大了眼睛,想替她寻一个如意郎君。

两人趴在栏杆上,正朝下看得津津有味,叶琼玲挂在衣襟盘扣上的手帕子却不小心掉了下去,飘飘然然,正好掉到了一个男子的面子。

那男子捡起了手帕,抬头往上一看,看到叶千玲和叶琼玲,不禁脸红了。

叶千玲心想,看来古代矜持的不止是女子啊,大男子汉也动辄脸红。

叶琼玲却大喇喇的便挥着手,“这里,是我的手帕子!”

那男子微微一愣,举了举手帕。

叶琼玲扑哧一笑,“笨蛋,你举再高,我也够不到啊!送到二楼来给我!”

那男子挠了挠脑门,这才攥紧了手帕子,往二楼走来。

二楼全是女子,突然上来个男子,全都叽叽咕咕捂着嘴笑,男子更加不好意思了,脸红得像片火烧云。

偏叶千玲和叶琼玲又站在很里面的位置,那男子几乎是钻过了万花丛,才将手帕送到也叶琼玲的手上。

走近了才看到他样貌清秀,眉眼澄澈,是个有出息的样子。

只是见到女人便脸红,比个大姑娘还害羞。

叶琼玲接过帕子,捂着嘴笑道,“书生,你叫什么?”

男子一拱手,不卑不亢道,“小生张伯俊,金科进士第四甲,幸会姑娘。”?

叶琼玲微微一怔,“张伯俊?”

张伯俊被叶琼玲这么一问,脸更红了,“正是,家父刑部侍郎张步群。”

叶千玲站在一旁,随手端了一杯茶喝着,听到张伯俊这个名字的时候,便觉有些耳熟,一时间又想不起在哪听过,待听到刑部侍郎四个字的时候,猛地惊住。

张伯俊,岂不是那个跟汤若海女儿汤钰订了婚的倒霉蛋吗!

进士第四甲,除了前三甲便是他了!出身好,学问也好,人才看着也不赖,怎么摊上这么一个未婚妻,还没成亲呢,已经满头绿了。

叶千玲狠狠喝了一口茶,心中满是同情。

叶琼玲却咬了咬唇,对张伯俊微微一笑,“多谢你了!”

张伯俊也不像浪荡公子样,拱拱手便往回走了,不免又穿过万花丛,连背影都手足无措起来。

叶千玲看得想笑,“这么体面的小伙子,怎么那么倒霉?”

叶琼英没有答话,望着张伯俊的背影发呆。

叶千玲只觉不妙,“傻丫头,你该不会是动了他的心思吧?人家可是名草有主了哦!”

叶琼玲没有回答叶千玲,只道,“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脚步稳健,脊背笔直,是成大器的模样。我与他交谈半天,他连正眼都没看我,递手帕给我,连我的指甲盖都没碰一下,我问他名字,他只回答了自己的,却没问我的,不是好色之徒。”

叶千玲拍拍手,“分析得很到位。还是没用,他的未来老婆是汤钰。”

叶琼玲冷笑一声,“汤氏先害我性命,后害我婚姻,我至今没有还手呢,你说,我干嘛对她那么客气?”

叶千玲瞪大眼睛,“五丫头,你想干嘛?”

叶琼玲娇俏一笑,“汤钰那档子破事儿,本来我想烂在肚子里的,因为不干我的事,现在,我可不能让这事儿烂在肚子里了,我要捅出来。”

“为何?”

“因为……我看上了那小子。”叶琼玲说着,又趴在栏杆上,将手中的丝帕往下一扔,丝帕悠悠扬扬,刚刚落在了经过的张伯俊的头上。

张伯俊接到手里,复又抬头看向叶琼玲,满脸都是疑惑,“姑娘……你的手帕又……”

叶琼玲笑得明艳,如空中骄阳,“送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