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架
文坛缔造者
导航
关灯
护眼
字体:

287 兔子已经进网了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2/3)页
的就是远歌的人。

  那么也就是说他有机会和叶怀瑾见一面了?

  “那么先把合同给签下来?”

  钱鹏见着郭啟泛放缓的神情之后,他心里也是安稳了点。

  生怕他还会提出一些很奇怪的要求,不过现在看来,人家确实是一个老实人。

  郭啟泛认认真真的看完了厚实的合同之后,感觉到脑袋有些发胀。

  里面的一些语气读起来很拗口,和读文学作品完完全全不一样。

  而且更可怕的是,他有些地方还看不懂。

  “你们,不会骗我吧?!”

  虽然郭啟泛并不觉得他们会骗他,但是必要的流程还是要走一下的。

  说完之后,钱鹏立马神色一阵,补充道:“关于这点还请你放宽心。

  远歌从来都不会做这种事情,而且关于版权方面我们这里都是签三年的。

  一般来讲出版社方面会签署五年的协议,不过我们致力于让作者感受到我们远歌的诚意,所以给出了最低的年限。”

  说到这点的时候,刘温延的眼皮微微抬了一下。

  他又想起了人间失格那件事情上面去了。

  也就还好陈熙多留了一个心眼,把版权签了三年,要是签了五年的话,按照现在这个发展趋势下来,如果叶怀瑾拿下了诺奖,那么德者估计是吃到了满嘴流油的程度。

  “其实我也不知道该投哪个出版社,起初我是不敢投远歌的。”

  郭啟泛又反反复复看了一遍自己签下的合同,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就感觉熬了好几年,终于熬出头了。

  “哦?那是什么驱使你来投稿的呢?”

  刘温延眉毛一挑,其实他差不多猜到了理由。

  看到郭啟泛家乡的地方,然后再结合之前叶怀瑾和自己说过后面会有人来给远歌递稿,那么不难猜出……

  “其实在我家那边,几个月之前遇到了一对情侣,男的说他是一个作家,然后女的说她是编辑。

  后来他们让我去投远歌试试,所以我就来了!”

  郭啟泛说起这件事情的时候,他还有些怅惘。

  当时遇到的那个姐姐,是

(本章未完,请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