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送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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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就算求着孟星澜出门,她都不愿意了。
在她眼里,天底下最美好的地方莫过于她爹孟执堂的书房。管家孟长怀每天往书房里运两次冰块,中午一次,晚饭后一次。她自己的房间只有晚上才有冰块。
当家和不当家的待遇真是天差地别呢!
她一边哀叹着不公平,一边蹲在椅子上拿手去撩冰水。早上默写没过关,只得到一刻的休息时间,过会儿还得去默字,所以得抓紧时间玩。
自九皇子来访后,孟执堂和林栖迟这几日一直在商量筹办药材铺的事情。左右侯府太大,他们俩打算让渡一部分北边的房屋土地,单独砌个围墙,只留个小门进出。这么一来,就把药材铺的门面开在北边贺昉巷中,虽然档口人流不多,好在药材铺是个刚需生意,有需要的人自然不介意多走几步。
“我们家以后要靠二叔养了吗?”孟星澜听他们谈论,忍不住插嘴。
孟执堂闻言嘴角勾起微笑,看着林栖迟道:“这倒不错。”
林栖迟摆摆手说道:“地是你爹的,开铺子的银钱也是你爹给的,你说是谁养家呢?”
“二叔好辛苦。”孟星澜心疼道,没有产权只是个打工仔,“我给二叔跑腿干活,不要银钱。只盼着二叔不要太过劳累,招人心疼。”她仿着街上说书先生的口吻,还拿手捧心比划了一下。
孟执堂折扇敲桌,冷下脸说道:“好好说话,又不叫你唱戏,说什么酸倒牙的话呢。”
孟星澜莫名其妙,不知道又哪里招惹她爹,只好闭嘴。
她把沾过冰水的手贴在裙子上随意擦一擦,走去林栖迟身边看他写字。
林栖迟写得一手漂亮的小楷,引来孟星澜的赞叹。这字也太好看了吧!
孟执堂夺过笔去,写下两句诗,叫孟星澜来看他的字。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她只认得其中几个字,蓁蓁两个字是认得的。
孟执堂读给她听,说这是句定情诗,寓意白头偕老。他的眼神似有若无飘过对面的男人,林栖迟报以微微一笑,目光温和坚定。
孟星澜见孟执堂的字刚劲有力,是另一种风格的好看,当即毫不吝啬赞美之词,直道此字天下难寻,她真是三生有幸才能瞻仰。
马屁拍完了还是被按到书桌前默写,孟星澜觉得自己童年的颜色依然是灰暗的。
林栖迟虽然自小跟着母亲学医,但论其治病救人,在顺京还算不上一流的大夫。多年从军生涯,他对外伤的处理更有研究。只是现在太平盛世,这一长处并不怎么用得上。
孟执堂和他看法一致,虽然当年周齐联军瓜分了旧楚,天下太平三年,但早晚周齐之间必有一战。是以圣上当日和他在御书房一商量,他便立刻答应。后面圣上又派九皇子前来商议细节,大致都规划得差不多了。
大周人才济济,少他一个入朝并不会怎样,但悄无声息掌控全国药材物资,随时支援战场,能办到的人却不多。
首先这个人要足够忠诚,毫无被大齐收买的可能。孟家世代忠良,孟执堂又亲自提了刀枪上过战场,这份赤胆忠心天地可表。
其次要有经验,知道开战会用到哪些物资。这些物资如何扩产,如何收购,如何储存,都是学问。
第三要能瞒得住大齐,用一个没人能怀疑的身份。正因为身边有林栖迟,圣上才看中了他。一个病恹恹的富贵侯爷,给自己义弟开个药材铺,自己又不出面打理,这样的产业谁会怀疑呢?
没人跟孟星澜说其中的弯弯绕绕,好在她也不关心。她只是一边默写一边叹气,这鬼天气什么时候才能凉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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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就算求着孟星澜出门,她都不愿意了。
在她眼里,天底下最美好的地方莫过于她爹孟执堂的书房。管家孟长怀每天往书房里运两次冰块,中午一次,晚饭后一次。她自己的房间只有晚上才有冰块。
当家和不当家的待遇真是天差地别呢!
她一边哀叹着不公平,一边蹲在椅子上拿手去撩冰水。早上默写没过关,只得到一刻的休息时间,过会儿还得去默字,所以得抓紧时间玩。
自九皇子来访后,孟执堂和林栖迟这几日一直在商量筹办药材铺的事情。左右侯府太大,他们俩打算让渡一部分北边的房屋土地,单独砌个围墙,只留个小门进出。这么一来,就把药材铺的门面开在北边贺昉巷中,虽然档口人流不多,好在药材铺是个刚需生意,有需要的人自然不介意多走几步。
“我们家以后要靠二叔养了吗?”孟星澜听他们谈论,忍不住插嘴。
孟执堂闻言嘴角勾起微笑,看着林栖迟道:“这倒不错。”
林栖迟摆摆手说道:“地是你爹的,开铺子的银钱也是你爹给的,你说是谁养家呢?”
“二叔好辛苦。”孟星澜心疼道,没有产权只是个打工仔,“我给二叔跑腿干活,不要银钱。只盼着二叔不要太过劳累,招人心疼。”她仿着街上说书先生的口吻,还拿手捧心比划了一下。
孟执堂折扇敲桌,冷下脸说道:“好好说话,又不叫你唱戏,说什么酸倒牙的话呢。”
孟星澜莫名其妙,不知道又哪里招惹她爹,只好闭嘴。
她把沾过冰水的手贴在裙子上随意擦一擦,走去林栖迟身边看他写字。
林栖迟写得一手漂亮的小楷,引来孟星澜的赞叹。这字也太好看了吧!
孟执堂夺过笔去,写下两句诗,叫孟星澜来看他的字。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她只认得其中几个字,蓁蓁两个字是认得的。
孟执堂读给她听,说这是句定情诗,寓意白头偕老。他的眼神似有若无飘过对面的男人,林栖迟报以微微一笑,目光温和坚定。
孟星澜见孟执堂的字刚劲有力,是另一种风格的好看,当即毫不吝啬赞美之词,直道此字天下难寻,她真是三生有幸才能瞻仰。
马屁拍完了还是被按到书桌前默写,孟星澜觉得自己童年的颜色依然是灰暗的。
林栖迟虽然自小跟着母亲学医,但论其治病救人,在顺京还算不上一流的大夫。多年从军生涯,他对外伤的处理更有研究。只是现在太平盛世,这一长处并不怎么用得上。
孟执堂和他看法一致,虽然当年周齐联军瓜分了旧楚,天下太平三年,但早晚周齐之间必有一战。是以圣上当日和他在御书房一商量,他便立刻答应。后面圣上又派九皇子前来商议细节,大致都规划得差不多了。
大周人才济济,少他一个入朝并不会怎样,但悄无声息掌控全国药材物资,随时支援战场,能办到的人却不多。
首先这个人要足够忠诚,毫无被大齐收买的可能。孟家世代忠良,孟执堂又亲自提了刀枪上过战场,这份赤胆忠心天地可表。
其次要有经验,知道开战会用到哪些物资。这些物资如何扩产,如何收购,如何储存,都是学问。
第三要能瞒得住大齐,用一个没人能怀疑的身份。正因为身边有林栖迟,圣上才看中了他。一个病恹恹的富贵侯爷,给自己义弟开个药材铺,自己又不出面打理,这样的产业谁会怀疑呢?
没人跟孟星澜说其中的弯弯绕绕,好在她也不关心。她只是一边默写一边叹气,这鬼天气什么时候才能凉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