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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〇五章 代言风波 (求月票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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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

  现在,打开电视,尤其是体育频道,看到的最多的就是陈明亮的广告。

  奥运之前出现了两则广告纠纷问题:

  一个是可可可乐在宣传奥运的时候使用了大姚的形象,但是大姚的赞助商是百事。可乐只是国家篮球队的赞助商。

  大姚索赔一元把可乐告上了法庭,很快就协商解决了。

  几乎相同的案例,因为陈明亮签约的是奈克,国家队的赞助商也是奈克,这个没什么问题。

  但是饮品也出问题了!

  著名的牛奶品牌牛牛赞助了国家田径队。

  牛牛在广告中使用了陈明亮的形象,陈明亮方面发现之后给牛牛发去了律师函,说陈明亮的肖像权不在国家队,请不要给越权使用。

  这个事情国家队提前是没讲的,牛牛一口气出了800万的赞助费。

  如果广告里面不让用陈明亮,那谁还值得他们出800万?

  牛牛是不管这个的,照样继续用!

  结果陈明亮方面把律师函发给了电视台和部分刊登广告的网站,广告终于还是下架了!

  人家也是遵纪守法的。

  因为这个时候刘飞人的商业价值还没有体现出来,花那么多钱去赞助田径队,如果不让陈明亮出现,真的亏大了。

  牛牛肯定不依不饶啊,签合同的时候你们可没说不让用陈明亮肖像。

  其实他们是知道陈明亮肖像不给用的,也是装作不知道。

  国家队管理人员只能又来找陈明亮,“作为国家队田径队的一份子,为什么就不能使用你的形象了?为田径队加油是好事!”

  “公益广告就算了,商业广告要是能随便乱用的话,为什么别人还要单独找我们代言?”陈明亮直接把问题推给了团队,团队自然有人负责这个事。

  管理人员又换了一种说法:“分你钱就是了,你看其他运动员生活挺艰难的,难得有个广告和露脸的机会,他们也可以改善一下生活,你都这么富有了怎么就不能帮衬一下。”

  这个偷换概念干的漂亮!

  “陈明亮单独接代言,广告费3000万,加上几个队友,广告费800万,这账算的也太漂亮了!还不如我们直接拿800万出来分给那些队友,陈明亮自己还能剩2200万呢。”

  谈判不欢而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