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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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会弹钢琴,这种西洋玩意儿没几个人会。你不弹,偏偏去跳舞,才出丑的。”骆哲文怒其不争。
颜怡晨:“当时有乐师坐在钢琴旁边,我根本没机会表现。”
那场宴会,颜凉榆跳舞实在太出彩了,她和景宪之看上去那么般配。
颜怡晨心急如焚,又有章琳娥在旁边煽风点火,用激将法,颜怡晨就脑子不清楚,也去跳舞了。
导致她丢人现眼。
今天是督军府的宴会,份量更重,贵宾又是颜凉榆。
颜怡晨很嫉妒,可她没有办法。
比起督军夫人,她更怕督军。如果她再次表现,又做不好,恐怕景宪之更加不满。
她真不想去。
她母亲骆哲文却很坚持:“小晨,富贵险中求。你既然想做督军府的少奶奶,你必须抓牢一次次的机会。
颜凉榆今天出尽风头,改日稍有流言蜚语,你公婆恐怕也会怀疑你不是少帅的救命恩人。
你必须到场。如果你没机会弹钢琴,就什么都不要做。你只需要到场,站在景宪之身边。
你让军政府所有人都记起,你才是救了景宪之性命的那个人,你才是督军府未来的少夫人。”
颜怡晨深吸好几口气。
她还是不太敢:“姆妈,就让颜凉榆风光一回,能如何?”
“往后,哪怕你成功嫁给了景宪之,也永远被她压一头,就像之前十几年的日日夜夜。你甘心吗?”骆哲文问。
颜怡晨的眼睛,一瞬间充血。
怒气翻腾着上涌。
祖父在世时,是大家长。他说一不二,儿子们都要听他的。而他,偏爱颜凉榆。
家里叔伯、下人们逢迎老太爷,便巴结颜凉榆。
颜凉榆什么都是最好的。
她生得又那么美丽。
颜怡晨单独外出,人人都夸她漂亮;可只要颜凉榆一出现,大家的目光自然而然都在她一个人身上。
这些嫉妒,像一根根刺,日夜扎着颜怡晨。
所以,在广城的时候,颜怡晨明明有机会一刀杀死颜凉榆,她却选择划烂颜凉榆的脸。
她恨颜凉榆,恨得不是想让她死,而是希望她生不如死。
脸和脖子划了几十刀,颜凉榆都能用药恢复如初,她简直是个怪物。
颜凉榆被称一声“少神医”,是真有些能耐的。
颜怡晨也后悔。
谁能想到,被破了身的颜凉榆,嫁给了姜家的庶子, 没有在内宅受尽折磨而死,反而能在督军夫妻俩跟前立功。
她出了风头。
万万想不到!
“姆妈,我不甘心。我要赢她,我一定要赢过她!”颜怡晨的心口,似被一万只蚂蚁爬过。
啃噬得她酸痛难当。
嫉妒的滋味,是蚀骨之痛痒,最是折磨人。
“好孩子,你这么想就行。”骆哲文终于说服了女儿,轻轻舒了口气,“今晚,姆妈跟你一起进去。”
颜怡晨是景宪之的救命恩人,哪怕她们母女不请自来,景宪之也会放行。
骆哲文生得清秀,人到中年也保养得当,今天又装扮一新,不丢人。
“好,姆妈,我们过去吧。”颜怡晨握紧了骆哲文的手。
她们俩往前走。
快要走到万锦饭店门口时,有辆汽车停靠。
副官打开车门。
车上下来一女子。
她穿淡紫色素面旗袍。
元宝襟的旗袍,低开衩,露出她笔直的小腿,肌肤莹白如玉。
旗袍上没任何花纹,只用了银扣做装点。
那些银扣,一个个做成了海棠花的模样,小巧精致。
旗袍的尺寸不算太紧,可这女子身段实在姣好,玲珑有致,修长纤瘦,胸前的布料撑得很饱满,让她的腰越发显细。
你会弹钢琴,这种西洋玩意儿没几个人会。你不弹,偏偏去跳舞,才出丑的。”骆哲文怒其不争。
颜怡晨:“当时有乐师坐在钢琴旁边,我根本没机会表现。”
那场宴会,颜凉榆跳舞实在太出彩了,她和景宪之看上去那么般配。
颜怡晨心急如焚,又有章琳娥在旁边煽风点火,用激将法,颜怡晨就脑子不清楚,也去跳舞了。
导致她丢人现眼。
今天是督军府的宴会,份量更重,贵宾又是颜凉榆。
颜怡晨很嫉妒,可她没有办法。
比起督军夫人,她更怕督军。如果她再次表现,又做不好,恐怕景宪之更加不满。
她真不想去。
她母亲骆哲文却很坚持:“小晨,富贵险中求。你既然想做督军府的少奶奶,你必须抓牢一次次的机会。
颜凉榆今天出尽风头,改日稍有流言蜚语,你公婆恐怕也会怀疑你不是少帅的救命恩人。
你必须到场。如果你没机会弹钢琴,就什么都不要做。你只需要到场,站在景宪之身边。
你让军政府所有人都记起,你才是救了景宪之性命的那个人,你才是督军府未来的少夫人。”
颜怡晨深吸好几口气。
她还是不太敢:“姆妈,就让颜凉榆风光一回,能如何?”
“往后,哪怕你成功嫁给了景宪之,也永远被她压一头,就像之前十几年的日日夜夜。你甘心吗?”骆哲文问。
颜怡晨的眼睛,一瞬间充血。
怒气翻腾着上涌。
祖父在世时,是大家长。他说一不二,儿子们都要听他的。而他,偏爱颜凉榆。
家里叔伯、下人们逢迎老太爷,便巴结颜凉榆。
颜凉榆什么都是最好的。
她生得又那么美丽。
颜怡晨单独外出,人人都夸她漂亮;可只要颜凉榆一出现,大家的目光自然而然都在她一个人身上。
这些嫉妒,像一根根刺,日夜扎着颜怡晨。
所以,在广城的时候,颜怡晨明明有机会一刀杀死颜凉榆,她却选择划烂颜凉榆的脸。
她恨颜凉榆,恨得不是想让她死,而是希望她生不如死。
脸和脖子划了几十刀,颜凉榆都能用药恢复如初,她简直是个怪物。
颜凉榆被称一声“少神医”,是真有些能耐的。
颜怡晨也后悔。
谁能想到,被破了身的颜凉榆,嫁给了姜家的庶子, 没有在内宅受尽折磨而死,反而能在督军夫妻俩跟前立功。
她出了风头。
万万想不到!
“姆妈,我不甘心。我要赢她,我一定要赢过她!”颜怡晨的心口,似被一万只蚂蚁爬过。
啃噬得她酸痛难当。
嫉妒的滋味,是蚀骨之痛痒,最是折磨人。
“好孩子,你这么想就行。”骆哲文终于说服了女儿,轻轻舒了口气,“今晚,姆妈跟你一起进去。”
颜怡晨是景宪之的救命恩人,哪怕她们母女不请自来,景宪之也会放行。
骆哲文生得清秀,人到中年也保养得当,今天又装扮一新,不丢人。
“好,姆妈,我们过去吧。”颜怡晨握紧了骆哲文的手。
她们俩往前走。
快要走到万锦饭店门口时,有辆汽车停靠。
副官打开车门。
车上下来一女子。
她穿淡紫色素面旗袍。
元宝襟的旗袍,低开衩,露出她笔直的小腿,肌肤莹白如玉。
旗袍上没任何花纹,只用了银扣做装点。
那些银扣,一个个做成了海棠花的模样,小巧精致。
旗袍的尺寸不算太紧,可这女子身段实在姣好,玲珑有致,修长纤瘦,胸前的布料撑得很饱满,让她的腰越发显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