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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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柔贞道好,转身走了。
“冷不冷?”盛远山问颜凉榆。
他说着话,从风氅怀里掏出一个小小暖手炉。
颜凉榆:“……”
她看了又看,都不知道他放在怀里的手,是揣了一个暖手炉。
“给你。”
颜凉榆接住:“谢谢舅舅。”
“珠珠儿,我要拜托你一件事,不知是否唐突。”盛远山说。
“您请说。”
山风簌簌,带着皑皑白雪的寒意,从大殿门口刮进来。
菩萨金相,越发森严。
然而,盛远山脸上表情,却柔和得有了些暧昧。
他说:“珠珠儿,不要再叫我舅舅,行吗?”
颜凉榆心口一窒。
她明白盛远山的意思。
上次他的眼泪,已经说明了一切。
可她没有应对这种事的经验。总不能像姜家二少调戏她那样,直接扇他一耳光。
——上辈子,作为药铺的东家,每日客来如云,也遇到过男人向她表达爱慕。
颜凉榆已婚,一概以“好色之徒”处置,不是严词厉色骂一顿,就是叫小伙计拿扁担赶出去。
面对景宪之,她是无可奈何;而面对盛远山,她则有点惊惶。
她的惊惶之下,另有一层深意,就是她不配。
她何德何能,值得盛远山另眼相看?
她只不过是略有三分姿色,并无高尚灵魂。她的灵魂,带着世俗气,庸俗又恶毒。
就像盛远山下意识觉得,颜凉榆像珍珠纯洁那样,颜凉榆也觉得盛远山会看破皮囊,侦查一个人的灵魂。
她的灵魂,经不起探究。
故而盛远山高看她一眼,她很惶恐。
“舅舅,我……”
“你叫我舅舅,我总感觉离你很远。”盛远山打断她,“叫我的名字,行吗?”
颜凉榆低垂着视线。
她的眸光,落在掌心捧着的小暖炉上。
掐丝珐琅暖炉,小巧精致,让她手背肌肤看上去白得透明,似雪,能被暖炉融化般。
颜凉榆抬起脸,看向盛远山的眼睛,笃定告诉他:“抱歉,我不能。”
盛远山黢黑眸光黯淡了下去,一瞬间深不可测。
“为何?”
“我告诉过舅舅,我不打算离婚。”颜凉榆说。
盛远山:“我没有叫你离婚。珠珠儿,我不热衷于世俗最普通的享乐,我不是个俗人。”
“可我是。”颜凉榆道,“舅舅,我只是个俗人。你远远看着我,会很想怜惜。若容许你走得太近,你会觉得我臭不可闻。”
盛远山微愣,继而无奈笑了笑:“你很自卑,是吗?我让你自卑了?”
颜凉榆沉默着。
她一瞬间想起了景宪之。
她在景宪之身边的时候,总觉得这个人如此不堪。自己和他厮混,有他兜底,不至于那么差劲。
她不会自卑。去喝劣质的酒、吃臭鱼,寻找最下等的快乐。
不管她什么身份,她都很自在。
可盛远山不同。
颜凉榆在他的注视下,总会自惭形秽,觉得他高看了她,她并不配。
这种滋味,非常不好受。
因为她需要踮起脚,才能够得着他。
而踮着脚的日子,是辛苦至极的。
颜凉榆已经苦了一世,她这辈子不想换另一种辛苦活着。
她想要轻松。正如景宪之说的,穿新衣、喝烈酒,床笫间纠缠,简单而庸俗。
她不知如何回答,有人进了大殿。
景宪之一进来,就大声嚷嚷:“珠珠儿,要吃饭了,人跑到哪里去了?”
室内的气氛,顿时消弭。
除了檀香悠悠,再无其他,颜凉榆一下子回到了现实。
她看向门口。
景宪之也穿着一件很厚的羊绒风氅。他尚未走近,颜凉榆似能体会到他周身散发的暖流。
他不需要拿个小手炉,就能把温暖带进来。
而他的掌心,握一支红梅。
盛柔贞道好,转身走了。
“冷不冷?”盛远山问颜凉榆。
他说着话,从风氅怀里掏出一个小小暖手炉。
颜凉榆:“……”
她看了又看,都不知道他放在怀里的手,是揣了一个暖手炉。
“给你。”
颜凉榆接住:“谢谢舅舅。”
“珠珠儿,我要拜托你一件事,不知是否唐突。”盛远山说。
“您请说。”
山风簌簌,带着皑皑白雪的寒意,从大殿门口刮进来。
菩萨金相,越发森严。
然而,盛远山脸上表情,却柔和得有了些暧昧。
他说:“珠珠儿,不要再叫我舅舅,行吗?”
颜凉榆心口一窒。
她明白盛远山的意思。
上次他的眼泪,已经说明了一切。
可她没有应对这种事的经验。总不能像姜家二少调戏她那样,直接扇他一耳光。
——上辈子,作为药铺的东家,每日客来如云,也遇到过男人向她表达爱慕。
颜凉榆已婚,一概以“好色之徒”处置,不是严词厉色骂一顿,就是叫小伙计拿扁担赶出去。
面对景宪之,她是无可奈何;而面对盛远山,她则有点惊惶。
她的惊惶之下,另有一层深意,就是她不配。
她何德何能,值得盛远山另眼相看?
她只不过是略有三分姿色,并无高尚灵魂。她的灵魂,带着世俗气,庸俗又恶毒。
就像盛远山下意识觉得,颜凉榆像珍珠纯洁那样,颜凉榆也觉得盛远山会看破皮囊,侦查一个人的灵魂。
她的灵魂,经不起探究。
故而盛远山高看她一眼,她很惶恐。
“舅舅,我……”
“你叫我舅舅,我总感觉离你很远。”盛远山打断她,“叫我的名字,行吗?”
颜凉榆低垂着视线。
她的眸光,落在掌心捧着的小暖炉上。
掐丝珐琅暖炉,小巧精致,让她手背肌肤看上去白得透明,似雪,能被暖炉融化般。
颜凉榆抬起脸,看向盛远山的眼睛,笃定告诉他:“抱歉,我不能。”
盛远山黢黑眸光黯淡了下去,一瞬间深不可测。
“为何?”
“我告诉过舅舅,我不打算离婚。”颜凉榆说。
盛远山:“我没有叫你离婚。珠珠儿,我不热衷于世俗最普通的享乐,我不是个俗人。”
“可我是。”颜凉榆道,“舅舅,我只是个俗人。你远远看着我,会很想怜惜。若容许你走得太近,你会觉得我臭不可闻。”
盛远山微愣,继而无奈笑了笑:“你很自卑,是吗?我让你自卑了?”
颜凉榆沉默着。
她一瞬间想起了景宪之。
她在景宪之身边的时候,总觉得这个人如此不堪。自己和他厮混,有他兜底,不至于那么差劲。
她不会自卑。去喝劣质的酒、吃臭鱼,寻找最下等的快乐。
不管她什么身份,她都很自在。
可盛远山不同。
颜凉榆在他的注视下,总会自惭形秽,觉得他高看了她,她并不配。
这种滋味,非常不好受。
因为她需要踮起脚,才能够得着他。
而踮着脚的日子,是辛苦至极的。
颜凉榆已经苦了一世,她这辈子不想换另一种辛苦活着。
她想要轻松。正如景宪之说的,穿新衣、喝烈酒,床笫间纠缠,简单而庸俗。
她不知如何回答,有人进了大殿。
景宪之一进来,就大声嚷嚷:“珠珠儿,要吃饭了,人跑到哪里去了?”
室内的气氛,顿时消弭。
除了檀香悠悠,再无其他,颜凉榆一下子回到了现实。
她看向门口。
景宪之也穿着一件很厚的羊绒风氅。他尚未走近,颜凉榆似能体会到他周身散发的暖流。
他不需要拿个小手炉,就能把温暖带进来。
而他的掌心,握一支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