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御前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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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霁的主意,却是把供应端的空缺给做大了!
[一气化三清啊!]
这个主意,他们却都没有想到!
增加空缺,开支虽会增加。
但是,工商大兴,经济发展,岁入也会增加。
只要把握住节奏,两相协同,开支的增加,是能够消化的,也不是问题。
五人不由的暗道惭愧。
曹琳暗道:[老沈的这个女儿,不简单啊!]
刘玄:“高卿,你觉得沈婕人的主意怎么样?”
高洁很尴尬,“额……”
刘玄把目光瞧向曹琳,“曹卿以为呢?”
他倒是光棍:“臣不能为君分忧,惭愧啊!”
刘玄笑道:“俗话说,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多个人便多个主意,总有人能想出好主意的。岂能动辄问罪呢?”
曹琳:“陛下圣明,臣受教了。”
刘玄:“沈婕人为君分忧,深得朕心。不过,她的主意,也是有所不足的,朕细思之后,更进一步,想出了个主意,你们要给朕拾遗补缺。”说罢,亲自下场,图穷匕见,把心里的要进行[机构改革]的打算说了出来。
他这主意,也是做多,但是与沈阳霁的不一样。
主要有两个途径:其一,对现有机构,进行拆分,拆分出多个部门,空缺自然就多了;其二,增设机构,新建机构,自然空缺也就增加了。
后一种,对高洁等人来说,影响倒还不大。
前一种,对他们来说,却是利益攸关。
若是要把他们所掌的部门拆分,岂不就是要弱化他们的权力、影响力?
这与他们不利。
但对刘玄来说,官僚权力拆分、弱化,却是利好的。
不过,此事也不急于一时。
刘玄:“朝廷部衙,即便拆分,新增空缺也有限。朕权衡利弊,以为增设地方衙门,才是良策,卿等以为呢?”
高洁等松了口气。
一般认为国家有三大权力,分别是: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
帝制之下,三大权力,集中于皇帝。
但在具体实践上,皇帝精力有限,不可能直接掌握这些权力处理相关事务。
因此,需要分设专门机构,赋予权力,任命大臣去做“代理人”,通过控制大臣,以实现对权力的掌控。
在朝廷层面,皇帝为防止大臣集权,成长为权臣,因此分设多个机构,对权力进行分化、制衡。
但在地方层面,越往底层去,这种权力分化、制衡,就越缺失。
以炎国为例,朝廷层面,机构众多,权力分化严重,就没哪个大臣能集中行政权或司法权。
行政权就被拆分成多个部门,由尚书掌握。
司法权也被拆分成三法司。
但在下面的路、郡、县级别,情况可就不是这样。
路级还算好的,没有立法权,立法权在朝廷、在皇帝;设有宣政司、按察司,相当于是把行政权与司法权分割开来了。
但在郡级、县级,行政司法权力却集中在郡守县令。
在县级以下的村镇里,行政司法权力甚至被地方宗族士绅半分,都不能完全的在国家机构里。
这种情况,地方权力过大,互相牵制不足,很容易酝酿出问题。
之所以会这样,只有两个字:财政。
越往下级去,级别越低,数量却越多,要对权力进行分化制衡,就要多设机构,而机构越多,势必官吏需求越多、势必财政支出就越多!
农业经济时期,财政能力有限,难以维持如此庞大的官僚机构体系,所以,只能如此。
但是,推行新政,工商业大兴之后,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增加,机构便也能随之增加,地方官权力也就能进行分化、制衡!
分化地方,有利于巩固朝廷。
皇帝的意思,并没有触及高洁、曹琳等人的利益,他们欣然的接受了。
这对学子们也是利好的,空缺越多,入仕的机会就越大啊!
甚至对百姓也有好处。
只是对地方官不利。
但在朝廷、士林、百姓的多重压力之下,他们的郁闷,又算什么呢?
君臣议定出思路之后,刘玄命内阁回去讨论,草拟个章程出来,以回复学子对新政的不满的奏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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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霁的主意,却是把供应端的空缺给做大了!
[一气化三清啊!]
这个主意,他们却都没有想到!
增加空缺,开支虽会增加。
但是,工商大兴,经济发展,岁入也会增加。
只要把握住节奏,两相协同,开支的增加,是能够消化的,也不是问题。
五人不由的暗道惭愧。
曹琳暗道:[老沈的这个女儿,不简单啊!]
刘玄:“高卿,你觉得沈婕人的主意怎么样?”
高洁很尴尬,“额……”
刘玄把目光瞧向曹琳,“曹卿以为呢?”
他倒是光棍:“臣不能为君分忧,惭愧啊!”
刘玄笑道:“俗话说,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多个人便多个主意,总有人能想出好主意的。岂能动辄问罪呢?”
曹琳:“陛下圣明,臣受教了。”
刘玄:“沈婕人为君分忧,深得朕心。不过,她的主意,也是有所不足的,朕细思之后,更进一步,想出了个主意,你们要给朕拾遗补缺。”说罢,亲自下场,图穷匕见,把心里的要进行[机构改革]的打算说了出来。
他这主意,也是做多,但是与沈阳霁的不一样。
主要有两个途径:其一,对现有机构,进行拆分,拆分出多个部门,空缺自然就多了;其二,增设机构,新建机构,自然空缺也就增加了。
后一种,对高洁等人来说,影响倒还不大。
前一种,对他们来说,却是利益攸关。
若是要把他们所掌的部门拆分,岂不就是要弱化他们的权力、影响力?
这与他们不利。
但对刘玄来说,官僚权力拆分、弱化,却是利好的。
不过,此事也不急于一时。
刘玄:“朝廷部衙,即便拆分,新增空缺也有限。朕权衡利弊,以为增设地方衙门,才是良策,卿等以为呢?”
高洁等松了口气。
一般认为国家有三大权力,分别是: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
帝制之下,三大权力,集中于皇帝。
但在具体实践上,皇帝精力有限,不可能直接掌握这些权力处理相关事务。
因此,需要分设专门机构,赋予权力,任命大臣去做“代理人”,通过控制大臣,以实现对权力的掌控。
在朝廷层面,皇帝为防止大臣集权,成长为权臣,因此分设多个机构,对权力进行分化、制衡。
但在地方层面,越往底层去,这种权力分化、制衡,就越缺失。
以炎国为例,朝廷层面,机构众多,权力分化严重,就没哪个大臣能集中行政权或司法权。
行政权就被拆分成多个部门,由尚书掌握。
司法权也被拆分成三法司。
但在下面的路、郡、县级别,情况可就不是这样。
路级还算好的,没有立法权,立法权在朝廷、在皇帝;设有宣政司、按察司,相当于是把行政权与司法权分割开来了。
但在郡级、县级,行政司法权力却集中在郡守县令。
在县级以下的村镇里,行政司法权力甚至被地方宗族士绅半分,都不能完全的在国家机构里。
这种情况,地方权力过大,互相牵制不足,很容易酝酿出问题。
之所以会这样,只有两个字:财政。
越往下级去,级别越低,数量却越多,要对权力进行分化制衡,就要多设机构,而机构越多,势必官吏需求越多、势必财政支出就越多!
农业经济时期,财政能力有限,难以维持如此庞大的官僚机构体系,所以,只能如此。
但是,推行新政,工商业大兴之后,经济发展,财政收入增加,机构便也能随之增加,地方官权力也就能进行分化、制衡!
分化地方,有利于巩固朝廷。
皇帝的意思,并没有触及高洁、曹琳等人的利益,他们欣然的接受了。
这对学子们也是利好的,空缺越多,入仕的机会就越大啊!
甚至对百姓也有好处。
只是对地方官不利。
但在朝廷、士林、百姓的多重压力之下,他们的郁闷,又算什么呢?
君臣议定出思路之后,刘玄命内阁回去讨论,草拟个章程出来,以回复学子对新政的不满的奏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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