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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吴国的国祚,也就这一二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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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是吴楚朝廷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不信任我炎国呀!本来,有我炎军去援助震慑齐晋,他们的军事压力减少了,就应该裁军、减少征收,缓和矛盾的,可是他们没有这样做!

  最后,面对这样的局势,我炎国也要早做准备:深入整顿军务、再练新军一万、财政缺口,暂且由抄没的宗亲勋贵的金银支出。责令内阁、户部做出新的财税改革方案。

  同时,讨论通过了曹琳提出的全国范围内试推行新政的方案:《论重粮并兴工商疏》。

  该奏疏,由曹琳草拟,又经与皇帝商榷修正之后,这才做出。

  本就是皇帝与曹党的共识。

  奏疏的主要精神:

  第一是粮食生产,在高产粮代替谷物的过程中,总体要稳定,只能稳定中增长,不能减少;

  第二改革要在朝廷的宏观调控下有序进行。

  土地改变性质,从种植谷物转变到种植棉花、桑树、番薯等,要经过朝廷准许!

  具体办法是,朝廷发行[特许经营证],田主购买[特许经营权证]。

  特许经营权证,一亩一证。

  每证特许权的年限,最低三年,最高三十年。共四阶:三年、十年、二十年、三十年。

  不同的特准种类、每证、每阶,作价不一。

  作价是经过一番演算的。

  譬如,种植棉花一亩的特许经营权证,作价:三年期限的,0.5;十年期限的,1.5两;二十年期限的,3两;三十年期限的4.5两。

  这价格,相对于种棉亩产的价值(约4.8两,见第110章)是极低极低的,0.5两佃户家咬咬牙都能拿出来。

  原先就种棉花,而没有特许权证的,需要补办!

  这一数据,约有40万亩;占比总耕地面积约0.73%;总产量约812万多斤;人均0.7斤多点;供给财政收入约6.4万两(原1/30标准下)。

  按照最低三年期限,也能增收20万两,年均6.66万两,相当于针对他们税率x2了。

  初步全面推行,制定的计划,依旧谨慎、保守,有个约6%的增长率就可以了。

  先做做看,看看反应再说!

  新增种植棉花面积2.5万亩,朝廷根据各路人口耕地等因素,调控一番,把额度分配下去,地方再在郡县进行分配。平均一县只有约176亩。

  怎么分配?

  一分为二。

  一半上户,一半下户。

  想买的,报名、抓阄,一切看天命,获得参与购买权!

  之后,谁先买呢?

  仍旧一切看天命!

  抓阄选先后!

  每户上限十亩。

  谁先谁先得!

  名额极其有限!

  上户数量少,但是拥有一半的份额!

  下户数量大,却也只有一半的份额!

  这当然对上户更有利;但也照顾到了下户。

  这点亩数,对一般地主、小民自耕农来说,是有吸引力的。

  但是对于大官僚地主来说,动不动数万亩、数千亩耕地,这点儿的亩数,还不够他们一家吃的呢!

  由此,也可见全面推行的谨慎。

  不仅刘玄对此谨慎无比。

  曹琳被新政绑架了,虽只其中有暴利,但也胆颤心惊,生怕出问题。因为一旦出问题,暴雷,责任就在他身上了,就是他背锅了!

  一旦背锅问责问罪,权力失却,有再多的土地、钱银,又有什么用?

  权力,才是根本!

  圣眷,才是根本呀!

  所以,对于皇帝谨慎的态度,他不是反对,而是感受到了体恤,大松了口气。

  通过谨慎的推行,就算出问题,问题微小,足以应对。

  并且,在这过程中,也能摸索出一套模式出来。

  将来再扩大规模,也有了经验,可以“抄作业”,做到心中有数。

  最重要的是,这也不是一拍脑袋,大规模种植就可以的!

  世界是普遍联系的。

  棉花生产只是一个环节。

  生产出来之后,还得进行加工,这涉及到了加工能力!

  一下子爆产,而加工端无力进行加工,就会产生[生产过剩]危机。

  即便生产端能力足够。

  生产出来之后呢?

  需要仓库堆放!

  需要运输!

  需要销售!

  仓储、运输、销售端能力没有与时俱进的跟上,也会爆出大雷来!

  整个产业链,是互相联系的,互相依存的!

  不能拍脑子,必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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