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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章:我不瞒你了,其实我是个武功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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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宗法制度之下,父母生子N多,居住在一起,只算一户。除了家长、嫡长子有地位之外,其余的,地位低下,一切属于家族,甚至没有个人财产。

  因此,这种制度,在个人,对一个家族里的大多数人是不利的!在国家,也是不利的!——只有一个户,那么朝廷就只能收一户的税。

  所谓均分制,不仅是财产继承法,还是分户制度!

  一户而变多户。

  这本不仅是打击豪强、大户(包括诸侯级大家族)的政策。

  还是给朝廷增收的政策。

  起始于齐国变法。均分制的另一方面,就是户口增加、增收户税、朝廷收入增加!

  户税不同于人头税、农业税。

  是按户为单位收的一种税种。

  盛行于后世。

  历朝历代的标准不一。

  初始,齐国的政策是“终岁十钱”。

  秦国商鞅变法,也收户税,汉承秦制,当时的政策是:户税按户计征,每户两百钱。

  东汉末年,军阀争霸,曹操定每户征收绢2匹,绵2斤。

  逐步发展,后来趋于成熟。户税也不这样的同一标准了,而是将天下民户,划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的额度是不一的。

  随着生产力的提升,生产出来的财富增多了,数值也在不断的增加!

  成熟后的体例,是把民户划分为九等:规定每年税钱上上户4000文,上中户3500文,上下户3000文,中上户2500文,中中户2000文,中下户1500文,下上户1000文,下中户700文,下下户500文。

  是朝廷收入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

  因为有这样的利益促动,所以列代朝廷,都乐于推行均分制,分财产、分户口。

  炎国太祖起始以贫民,对苛捐杂税,带有先入为主的敌视!

  这个“毛病”,在打称霸一方,登基称帝后,仍旧没有彻底的改掉。

  性子一来,把这个搞了两千来年的税种,给废除掉了。

  故而,在炎太祖定下的祖制中,没有户税这个项目。

  在炎吴楚蜀等诸国之中,也就炎国不收这个钱。

  这令炎太祖收揽了天下人心!

  刷了好大一波的民望!

  福泽后世,至今不绝!

  有皇帝背书,不再有宗法、孝道之类的顾忌,判官审案,十分迅速。

  郭玉山自信满满,以为自己赢定了。

  然而,他万万也没想到,判官却站了阮媛媛母子的一边,顺乎了民众之心!

  首先坐定的是,郭山遗产,归郭俊继承!

  与郭玉山无关!

  其次,对于郭玉山借宗法、孝道等之名,要抢郭俊的阴谋,予以了否定!

  郭俊有亲娘,可以照顾他,用不着你!财产也由其母代为打理。

  郭氏祖翁,分家违背宗法(嫡长子继承制)、不均不公(违背均分制),有不慈的行止。

  父不慈则子不必孝。

  断了郭玉山借孝道的名目,谋夺郭山遗产的阴谋。

  判决下!

  阮媛媛一惊,目瞪口呆,万万也没想到,好多举人老爷都说难办、不乐观的案子,结果居然会是这样!

  这结果,简直就是完全的站在了自己的这一边啊!

  阮媛媛惊喜不已,喜极而泣,连哭带笑,向着判官谢恩,磕了好几个的头。

  郭玉山也惊呆了。

  脑袋嗡嗡嗡作响!

  ·这不是十拿九稳的案子吗?

  ·怎么、怎么会是这样?

  ·违背宗法嫡长继承制?

  ·分家不均不公,违背均分制?

  ·郭翁不慈?

  ·不必孝?

  ·雾草!

  郭玉山难以接受这个结果!

  那可是每年几百两的利益啊!

  唾手可得的利益,岂能就这样的飞走了?

  “不!不对!”蓦地!郭玉山跳脚起来,手指判官怒喝:“狗官!你收人钱了!不判的不对!……”

  堂外百姓听判官决断,顺乎民心,都很高兴,见郭玉山跳脚,不由发出喝倒彩的嘘然之声。

  判官被骂,非但没有生气,内心之中,甚至还有些高兴,暗道:“吃绝户的烂贼子,这是你自找的!”

  判官淡淡的望向郭玉山,说道:[来人啊,辱骂命官,按律处髡刑、并掌嘴二十!]

  堂上衙役听到命令,便欣然领命。

  所谓髡刑,即将人头发剃掉的一种刑罚。不伤身体,但是侮辱性极重!

  衙役将郭玉山押住,令跪着;捧了刑具来,将他的胡须鬓毛头发都给剃掉了!

  百姓看得笑哈哈,大声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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