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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年间的暴力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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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小朝廷一直在中国东南沿海进行活动,试图赶走满清,恢复大明。而在南明的所有军事力量当中,郑成功的部队是最有战斗力的,郑成功先在厦门和金门两岛活动,后来又割据了台湾,对满清统治构成极大威胁。

无论是郑成功盘踞厦门和金门的时候,还是他割据台湾以后,都需要经常向沿海居民购买粮食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为了消灭郑成功,清廷想出了这么一招儿:把沿海居民迁往内地,把沿海所有的庄稼、树木、房屋统统毁掉,让郑成功和南明军队在陆地上找不到补给品,断绝他们的生命线。这招儿叫做“坚壁清野”,后来日军侵我中华的时候也用过。

朝廷要坚壁清野,老百姓却不想被拆迁。第一,故土难离,世代生活过的土地和家园,不是说扔掉就忍心扔掉的。第二,沿海居民早已习惯了他们自己的生活方式,捕鱼、晒盐、开垦沙田,或者百十号人乘一大船远赴东南诸国做外贸,虽然不是人人富裕,小日子过得也算滋润,一迁入内地,首先就得适应新的生活方式。第三,拆迁得有补偿,得有生活保证,至少得保证拆迁对象在拆迁之后所过的日子不能比拆迁之前要差,而清廷为了节省经费,在绝大多数地方进行的拆迁都是没有补偿的,即使有,也低得可怜(譬如顺治年间逼迁北京内城的汉人居民,每间房只给4两银子,按购买力折合人民币仅有几千块钱),而且还要经过各级官僚的层层克扣,在这种情况下,再“爱国”的老百姓,再希望“收复台湾”的拆迁对象,也会对拆迁有意见。

老百姓不愿搬迁,清廷就采取武力手段,一个字:杀。清朝初年著名学者黄宗羲的学生屈大均是广东人,亲眼目睹了康熙三年清政府在广东沿海诸县的强拆暴行:

“令滨海民悉徙内地五十里,以绝接济台湾之患。于是麾兵折界,期三日尽夷其地,空其人民,弃赀携累,仓卒奔逃,野处露栖。死亡载道者,以数十万计。”

“飘零日久,养生无计,于是父子夫妻相弃,痛哭分携,斗粟一儿,百钱一女,豪民大贾,致有不损锱铢,不烦粒米,而得人全室以归者。其丁壮者去为兵,老弱者展转沟壑,或合家饮毒,或尽帑投河。有司视如蝼蚁,无安插之。”

“八郡之民,死者又以数十万计。民既尽迁,于是毁屋庐以作长城,掘坟茔而为深堑,五里一墩,十里一台,东起大虎门,西迄防城,地方三千余里,以为大界。民有阑出咫尺者,执而诛戮,而民之以误出墙外死者,又不知几何万矣。”

这些话的意思是,为了防止沿海人民为郑成功提供补给品,清廷派军队划界强迁,要求沿海五十里以内所有居民都得离开家园,前往内地,而内地官府却不给安排住所和耕地,做钉子户的百姓被杀,配合拆迁、愿意搬家的百姓也因为断绝生活来源,而分别选择自杀、卖儿卖女、当乞丐或者冻饿而死,当局看在眼里,不管不问,把老百姓的命看得连蝼蚁都不如。

屈大均说,因为拒迁被杀的居民大约有几十万,死在搬迁途中的大约也有几十万,百姓搬迁后,政府在沿海划定界线,不让任何人走出界外,因为触犯禁令而被杀死的又有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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