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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野十八少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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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北代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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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

  下面还有到北晶后到石景山招待所的乘车路线介绍。

  当看到这封便签的时候万帆惊呆了。

  一九九一年三月,还是一个文学青年的万帆在渤海日报上发表一首小诗《海魂》,随后他就收到了北晶一个叫《当代文学》刊物的征文大赛约稿。

  于是他就写了一篇散文《海花》邮寄去了,两个月过后音信皆无,就在他本人都快忘记这事儿的时候突然就收到了这个通知。

  让他到北晶去领奖。

  原本他是不想去的,他的家庭并不富裕,父母在农村没有工作,只有三亩薄地和一个面积有二百平左右的小塑料大棚。

  三亩地和这个塑料大棚一年能产出不到两千块钱的收入。

  再加上他在工厂一年能挣个两千来元,这就是他家一年的收入。

  生活过得也就是个年吃年用。

  这个通知上明确规定要带三百元的报名费,这三百报名费再加上来回路费以及在北晶的吃住,没有七百块钱是绝对下不来的。

  这几乎等于他半年的工资了。

  正因为此他才没准备去参加这次笔会。

  但是母亲在得知后坚决支持他去北晶,就算没有什么前途也趁这个机会到北晶去看一看,否则这辈子都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去北晶。

  在母亲的坚持下,他带着母亲给的八百块钱踏上了去北晶的旅途。

  想到这里万帆深吸了一口气,闭着眼睛又回忆了一遍当年自己只身前往北晶的细节。

  如果没记错,挎包里的那个硬纸壳皮的大本里就夹着七张一百元的大钞,还有大概七十元的零钱。

  他从家出来的时候身上一共带了八百三十五元钱,从红崖坐车到PL县花了十三元的客车票,然后从PL县到申阳花了十一元的火车票,从申阳到北晶的车票是三十元。

  万帆伸手入挎包掀开那个账本,果然看到了七张四巨头的百元钞票和几十块钱的零钱。

  吻合了!

  可以确定自己真的像自己笔下的主角一样重生了,重生到了一九九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