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绛都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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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 忘不了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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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大串,从前在现代吃过的。
特别符合燕北这种粗犷的风格。
当年她吃完后,专门找了方子来研究,所以熟知任何一个步骤,所以还是有信心的。
但看她切肉的模样,千花不得已拿出自已随身宝剑,一边碎碎念的跟自已的武器道歉,一边帮肖绛切肉,剃筋,又以肉掌代替肉锤,敲了半天。
肖绛就在旁边忙忙碌碌的调制腌料。
古代人,不像好多穿越书说的那样不会做饭。如果古人这么笨蛋的话,中国的八大菜系是怎么起源,发展,最后改良美味的?
所以古代缺乏的,不是技术和想象力,而是原材料和调料。
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她以前在现代看小说的时候,发现穿越女主利用一道菜就能征服世界,大赚特赚,总觉得很稀奇。
据就算在现代,说小日子过得不错的某国人喜欢清泠饮食。
p!
不过是做法不丰富罢了,否则为什么普通的麻辣烫到了某些国家,立即能成为让人上瘾的食物呢?
(对不起,忍不住吐槽)
君子食不厌精,老祖宗都说过了。
肖绛来到燕北之后,严格说是开始被高闯放在心上,并且利用现代知识放手一搏之后,业余时间就拜托人四处搜罗食材和调味品了。
对一个吃货来说,什么时候都忘记不了的,肯定是吃。
即便如此,材料也不十分齐全。只胜在比较纯天然,勉强够用而已。
但在千花眼里,她把各种调料弄在一起,又在肉上拍打、扎孔,还抹上调料腌制,就已经十分复杂。觉得,有点像制毒……
好在高闯回来得有点晚,肖绛不至于太手忙脚乱。
但尽管如此……
这块黑黑的是烤肉?据说堪比得胜楼,不,比得胜楼的好!
千花都震惊了。
外面糊成炭就算了,切开看,里面还是生的好不好?火候完全没有掌握到好不好?还不让人做,非要自已动手。
那现在这块肉给谁吃?
“我应该为王妃分忧,但王上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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