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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走大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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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既是皇家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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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清让姐妹二人和太婆继续睡去,他则是穿好衣物出门往外走了走,就看到有消防队正在从前面街上急匆匆的奔着皇宫而去。

世界上最早的专业化公共消防队,是诞生于宋朝。

宋代城市化急速发展,在人口、民居、商铺密集的城市,火灾是大患,对于专业性的消防服务有迫切的需求。

同时,宋朝也是极注重政府公共职能的时代,比如针对贫困人口的生老病死问题,宋政府建立了一套完备的国家福利制度。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一支职业化的国家消防队率先出现在宋朝的城市中。

其实仔细说来,宋朝具有城市消防职能的部门,可以分列三个系统。

第一个系统是负有消防责任的衙门,比如城中的“厢”,各个“厢”的主要职责就是防盗与防火;再如“镇”,镇官的职能除了收税,也要“管勾烟火公事”。朝廷与地方的行政官也负有防火之责,这是传统的“火政”。

第二个消防系统是民间设立的街道防火组织,如“水铺”、“冷铺”、“义社”。

第三个系统就是要重点介绍的职业化城市消防机构,这个专业的城市消防机构,宋人叫做“潜火队”、“火隅”,列入军队编制。

在东京城内的街巷,每隔三百步设一所“军巡铺屋”,每所铺屋置“铺兵”五人,负责夜间巡警。并在城中高处修望火楼,楼上有人瞭望。望火楼楼下有专门的消防官屋数间,屯驻军兵百余人。

望火楼瞭望兵一旦发现火警,立即敲锣拉响警报,白天以旗为号,晚上以灯为号,指明失火方位。

潜火队得悉火警之后,必须即刻奔赴失火现场救火,不得有半点怠慢。

潜火队赶往现场救火时,享有一些特权,比如路遇高官,可不必避路让道。

到达救火现场后,潜火兵必须听指挥官号令,尽力灭火。如果表现出色,官府会有犒赏;若不竭力救火,则依军法治罪。如果潜火兵在救火过程中受伤,则由政府负责治疗并给予奖赏。

这“潜火队”配备的工具极为齐全,有大小桶、洒子、麻搭、斧锯、梯子、火叉、大索、铁猫儿等消防设备。一发现哪处起火,马上驰报,潜火兵即刻出动,“汲水扑灭,不劳百姓”。(注①)

在救火的过程中,如果遇到火势过旺、一时难以扑灭的情况,则会根据火势大小将火源周围的建筑物拆除,留出一段距离作隔离带,以阻止火势蔓延。

现在这“潜火队”得到号令,正在从东京城各个军巡铺屋出来集结,统一奔向了皇宫。

此时的皇宫火势又向东回烧到左藏库,西烧秘阁史馆。

秘阁三馆珍藏的八万多本珍贵图书,包括后蜀宫廷藏书一万三千余本、南唐宫廷藏书二万余本,几乎全都烧了个干净。无数珍本书籍的书页在大风之中四处飞散,有的甚至飘落到汴河的南面。

朝元门(即后来的宣德门,是皇宫正门)东角楼被烧毁,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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