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六章 化装舞会(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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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奇原本就是那种不太喜欢把时间花在打扮上面的男人,工作时永远都是西服衬衫,休息的时候一般都是牛仔裤配T恤,相当随意,但是以前好歹偶尔也会陪老婆逛逛街买几件新衣服,而且这方面他的妻子很乐意为他效劳,虽不求花枝招展,但最基本的干净整洁还是要的,至少别人看上去觉得舒服。
然而自从到了北宋后,他就开始自暴自弃了,关于穿着方面他是从未在意过,反正陈大娘帮他准备了什么衣服,他就穿什么,就连头发都很少去梳,用手一扫就出门了,什么红花,什么玉佩,他可是从未戴过。
但是,今天他可要好好的打扮一下,准备以21世纪高富帅名义与赵楷这个北宋高富帅斗上一斗,当然,他最主要的目的还是改革军装,可别小看这军装改革,要知道装备的差异可是能够左右胜负的。
由于吧台并不适合很多人聊天,所以李奇走后,宋徽宗便带着高俅等人去到了贵宾席,一群大佬们团团坐下。
“几位贵客想吃些甚么?”一女酒保站在旁边,恭敬的问道。
“烧烤。”李邦彦抢先道。
高衙内嘿嘿道:“李叔叔,你也喜欢吃烧烤呀?”
李邦彦点点头笑道:“莫不是贤侄也爱吃?”
高衙内傻笑的一个劲点头,口水都快流出来了,道:“李叔叔放心,我早已经叫人去弄了,很快就会来了。”
李邦彦哈哈笑道:“贤侄这个东主照顾的可真是周到啊。”
由于这烧烤还是最近开始兴起的,所以宋徽宗并不知晓,好奇道:“康儿,你说的烧烤莫不就是那烤鸡、烤鸭。”
高衙内摇头道:“赵叔叔,这烧烤是李奇最近才弄的,与以前的烤法不一样,咱们酒吧都没有卖,得去门外的烧烤摊去买,花样甚多,几乎什么都能烤,而且好下酒。”说着他转头朝着那酒保道:“对了,再给我们来两壶甜酒。”
李邦彦也道:“再来一份甜酒冲蛋。”
“甜酒冲蛋?”宋徽宗又好奇道。
高衙内忙解释道:“赵叔叔,这甜酒是李奇最近连同烧烤一起推出的,很好喝,而且与蛋一块煮,更是美味可口,您好不容易来一趟,一定得好好尝尝。”
目前啤酒是想也不用想了,于是李奇只能拿出糯米甜酒来顶一顶。
宋徽宗呵呵一笑,道:“好吧,今儿就全由康儿做主。”
“行啊。”高衙内拍着胸脯道。
一旁的高俅见了是苦笑的直摇头。
“衙内,你的烧烤到了。”周华忽然站在一高脚桌前大喊道。
“全部拿到这边来吧。”高衙内赶紧道。
“全部?那我们吃啥啊?”
“去去去,你们自己再去叫便是。”
“哦。”
还别说,周华他们的胃口真不是一般的大,光这烧烤就叫了十大盘,可谓是包罗万象。
高衙内拿起一串鸡杂递过去,道:“赵叔叔,你先吃吃这个,真的很好吃。”
“那就多谢康儿了。”
宋徽宗呵呵一笑,接过那一串鸡杂来,吃了一小块,拨动了几下胡子,嗯了一声,道:“真是不错,香脆可口,还有这味道也挺特别的,不知是放了什么在上面。”
“赵叔叔您有所不知,李奇为了这烧烤还特地研制出一种花椒油,把它往火烧一倒,那叫一个香啊。”高衙内说着拿起一个香喷喷的烤鸡翅狠狠的撕下一大块来。
“原来如此。”
宋徽宗点点头,好奇道:“为何李奇不把这烧烤放在酒吧卖了?”
高衙内嘴一瘪道:“我也不知道,他说酒吧的厨房不适合做烧烤。”
宋徽宗似懂非懂的点了下头,又见盘中那青青绿绿的韭菜、崧叶,道:“这些青菜也能烤么?”
“唔唔唔,金针菇,赵叔叔,快尝尝那金针菇。”
“赵叔叔,高伯伯---。”
这时,王宣恩突然来了,由于他一般都在东城和南城玩,所以也还是头一次见到这烧烤,笑嘻嘻道:“你们在吃什么吃的这么香啊。”
高衙内脸一拉,不愿理他,又拿起那烤鲫鱼放在嘴里狠狠的咬了一口。
宋徽宗笑道:“宣恩也来了,你这装扮---哈哈,莫不是在扮李奇。”
王宣恩嘿嘿笑道:“赵叔叔真厉害,一眼就瞧出来了。”
“哈哈,坐吧。”
王宣恩乖巧的应了一声,坐在他父亲边上,随手拿起一个鸡腿吃了起来。王黼对儿子也是十分溺爱,没一会王宣恩面前的盘子就堆满了食物。
有了高衙内这个活宝介绍,众人都吃的非常欢,等到那热腾腾的甜酒端上来,那更是博得众人的一致好评,还有那柔软细嫩,酒味醇香的甜酒冲蛋,让宋徽宗是大呼过瘾呀,不禁赞道:“这甜酒配上烧烤,倒也称得上是一绝啊。”
就在此时,酒吧内突然响起了一片哗然,又转而变得鸦雀无声。
宋徽宗几人纷纷举目往场内望去,当他们的目光扫到门口,都不约而同的猛吸一口冷气,皆是变得呆若木鸡。
但见门口站着一人,头戴大礼帽,身穿黑色长风衣,里面则是一件灰色马甲,脖子上挂着一条长长的雪白色围巾,很是夺目,颈前那黑色蝴蝶领结也是非常精致。
这造型一出场,登时震惊全场,酒吧内的空气都快被他们抽干了。
此人正是李奇,他这造型可是模仿发哥版本的许文强,整一个经典了得。倒还别说,他这一米八几的身高以及那清秀的面貌,穿着这套装备,举手投足间还真有那么一点味道,可谓是风流倜傥,魅力四射,拉轰的一B。
其实李奇小时候就很迷这造型,只是当时他年纪还小,穿不了,等到长大可以穿了,但是时代又变了,若是穿成这样去王府井,还不非得被人以为是神经病。如今总算是让他以偿夙愿了!
嗯,不错,是该这样子。
李奇对着寂静的场面很是满意,一手插在马甲的小口袋里,迈着优雅的步子朝着里面走去,两旁站着的一些小姐、女酒保那满脸连面具都遮掩不了的花痴表情,很好的满足了李奇那小小的虚荣心。
“是李大哥。李大哥。”
洪天九那厮最先反应过来,兴奋的大喊一声,拨开众人,跑到了李奇身边。
这一回李奇倒是没有拒绝他,鲜花总得有绿叶来陪衬吧,倒是刚才陈阿南在门口的时候想过来沾沾光,不过却被他给瞪了回去,文哥边上站着一个赵子龙,这准个什么事。
经过洪天九这一嗓子,众人顿时醒悟了过来,纷纷窃窃私语起来了,有些人甚至围了过来,近距离观摩,但是他们的目光并不是李奇想象中的那么单纯的欣赏,而是到动物园才该有的表情,这让李奇的心情稍稍受到一些影响,暗骂这些人不懂欣赏。
“大哥,你这是啥衣服?真是好看。”洪天九谄笑道。
李奇斜眼一瞥,笑而不语,他知道不管是什么奇特的事物对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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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奇原本就是那种不太喜欢把时间花在打扮上面的男人,工作时永远都是西服衬衫,休息的时候一般都是牛仔裤配T恤,相当随意,但是以前好歹偶尔也会陪老婆逛逛街买几件新衣服,而且这方面他的妻子很乐意为他效劳,虽不求花枝招展,但最基本的干净整洁还是要的,至少别人看上去觉得舒服。
然而自从到了北宋后,他就开始自暴自弃了,关于穿着方面他是从未在意过,反正陈大娘帮他准备了什么衣服,他就穿什么,就连头发都很少去梳,用手一扫就出门了,什么红花,什么玉佩,他可是从未戴过。
但是,今天他可要好好的打扮一下,准备以21世纪高富帅名义与赵楷这个北宋高富帅斗上一斗,当然,他最主要的目的还是改革军装,可别小看这军装改革,要知道装备的差异可是能够左右胜负的。
由于吧台并不适合很多人聊天,所以李奇走后,宋徽宗便带着高俅等人去到了贵宾席,一群大佬们团团坐下。
“几位贵客想吃些甚么?”一女酒保站在旁边,恭敬的问道。
“烧烤。”李邦彦抢先道。
高衙内嘿嘿道:“李叔叔,你也喜欢吃烧烤呀?”
李邦彦点点头笑道:“莫不是贤侄也爱吃?”
高衙内傻笑的一个劲点头,口水都快流出来了,道:“李叔叔放心,我早已经叫人去弄了,很快就会来了。”
李邦彦哈哈笑道:“贤侄这个东主照顾的可真是周到啊。”
由于这烧烤还是最近开始兴起的,所以宋徽宗并不知晓,好奇道:“康儿,你说的烧烤莫不就是那烤鸡、烤鸭。”
高衙内摇头道:“赵叔叔,这烧烤是李奇最近才弄的,与以前的烤法不一样,咱们酒吧都没有卖,得去门外的烧烤摊去买,花样甚多,几乎什么都能烤,而且好下酒。”说着他转头朝着那酒保道:“对了,再给我们来两壶甜酒。”
李邦彦也道:“再来一份甜酒冲蛋。”
“甜酒冲蛋?”宋徽宗又好奇道。
高衙内忙解释道:“赵叔叔,这甜酒是李奇最近连同烧烤一起推出的,很好喝,而且与蛋一块煮,更是美味可口,您好不容易来一趟,一定得好好尝尝。”
目前啤酒是想也不用想了,于是李奇只能拿出糯米甜酒来顶一顶。
宋徽宗呵呵一笑,道:“好吧,今儿就全由康儿做主。”
“行啊。”高衙内拍着胸脯道。
一旁的高俅见了是苦笑的直摇头。
“衙内,你的烧烤到了。”周华忽然站在一高脚桌前大喊道。
“全部拿到这边来吧。”高衙内赶紧道。
“全部?那我们吃啥啊?”
“去去去,你们自己再去叫便是。”
“哦。”
还别说,周华他们的胃口真不是一般的大,光这烧烤就叫了十大盘,可谓是包罗万象。
高衙内拿起一串鸡杂递过去,道:“赵叔叔,你先吃吃这个,真的很好吃。”
“那就多谢康儿了。”
宋徽宗呵呵一笑,接过那一串鸡杂来,吃了一小块,拨动了几下胡子,嗯了一声,道:“真是不错,香脆可口,还有这味道也挺特别的,不知是放了什么在上面。”
“赵叔叔您有所不知,李奇为了这烧烤还特地研制出一种花椒油,把它往火烧一倒,那叫一个香啊。”高衙内说着拿起一个香喷喷的烤鸡翅狠狠的撕下一大块来。
“原来如此。”
宋徽宗点点头,好奇道:“为何李奇不把这烧烤放在酒吧卖了?”
高衙内嘴一瘪道:“我也不知道,他说酒吧的厨房不适合做烧烤。”
宋徽宗似懂非懂的点了下头,又见盘中那青青绿绿的韭菜、崧叶,道:“这些青菜也能烤么?”
“唔唔唔,金针菇,赵叔叔,快尝尝那金针菇。”
“赵叔叔,高伯伯---。”
这时,王宣恩突然来了,由于他一般都在东城和南城玩,所以也还是头一次见到这烧烤,笑嘻嘻道:“你们在吃什么吃的这么香啊。”
高衙内脸一拉,不愿理他,又拿起那烤鲫鱼放在嘴里狠狠的咬了一口。
宋徽宗笑道:“宣恩也来了,你这装扮---哈哈,莫不是在扮李奇。”
王宣恩嘿嘿笑道:“赵叔叔真厉害,一眼就瞧出来了。”
“哈哈,坐吧。”
王宣恩乖巧的应了一声,坐在他父亲边上,随手拿起一个鸡腿吃了起来。王黼对儿子也是十分溺爱,没一会王宣恩面前的盘子就堆满了食物。
有了高衙内这个活宝介绍,众人都吃的非常欢,等到那热腾腾的甜酒端上来,那更是博得众人的一致好评,还有那柔软细嫩,酒味醇香的甜酒冲蛋,让宋徽宗是大呼过瘾呀,不禁赞道:“这甜酒配上烧烤,倒也称得上是一绝啊。”
就在此时,酒吧内突然响起了一片哗然,又转而变得鸦雀无声。
宋徽宗几人纷纷举目往场内望去,当他们的目光扫到门口,都不约而同的猛吸一口冷气,皆是变得呆若木鸡。
但见门口站着一人,头戴大礼帽,身穿黑色长风衣,里面则是一件灰色马甲,脖子上挂着一条长长的雪白色围巾,很是夺目,颈前那黑色蝴蝶领结也是非常精致。
这造型一出场,登时震惊全场,酒吧内的空气都快被他们抽干了。
此人正是李奇,他这造型可是模仿发哥版本的许文强,整一个经典了得。倒还别说,他这一米八几的身高以及那清秀的面貌,穿着这套装备,举手投足间还真有那么一点味道,可谓是风流倜傥,魅力四射,拉轰的一B。
其实李奇小时候就很迷这造型,只是当时他年纪还小,穿不了,等到长大可以穿了,但是时代又变了,若是穿成这样去王府井,还不非得被人以为是神经病。如今总算是让他以偿夙愿了!
嗯,不错,是该这样子。
李奇对着寂静的场面很是满意,一手插在马甲的小口袋里,迈着优雅的步子朝着里面走去,两旁站着的一些小姐、女酒保那满脸连面具都遮掩不了的花痴表情,很好的满足了李奇那小小的虚荣心。
“是李大哥。李大哥。”
洪天九那厮最先反应过来,兴奋的大喊一声,拨开众人,跑到了李奇身边。
这一回李奇倒是没有拒绝他,鲜花总得有绿叶来陪衬吧,倒是刚才陈阿南在门口的时候想过来沾沾光,不过却被他给瞪了回去,文哥边上站着一个赵子龙,这准个什么事。
经过洪天九这一嗓子,众人顿时醒悟了过来,纷纷窃窃私语起来了,有些人甚至围了过来,近距离观摩,但是他们的目光并不是李奇想象中的那么单纯的欣赏,而是到动物园才该有的表情,这让李奇的心情稍稍受到一些影响,暗骂这些人不懂欣赏。
“大哥,你这是啥衣服?真是好看。”洪天九谄笑道。
李奇斜眼一瞥,笑而不语,他知道不管是什么奇特的事物对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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