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架
浅情不自知唐清白牧野
导航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71章 我爱你,再见。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3/3)页
,看到上面的字后,期待变成了失望。

“昨晚是我太心急了,以后我会注意方式的,照顾好自已,这两天我抽出时间来看你。”

是林景勋送来的花。

大概因为不爱,他的言语激不起我任何的欢喜情绪,只觉得那束花挺好看的,别无感觉。

看着那束花娇艳欲滴绽放如血,我长叹口气,都到这一步了,怎么还会瞎期待呢?他怎么可能还会给我送花,再敢送,送来的可不是单纯的花了,而死亡的刀,算了算了,别想了。

下午的时候,我接到一个熟悉的电话,是我原来公司的,我有点奇怪,离职手续全办完了,工作也全交接了,还有什么事?我接起来,是总经理打来的电话,先是问候我最近怎么样,我客气地谢谢他关心,然后他说明电话来意,让我回去继续上班。

“我知道你突然离职是有不得已原因的,现在事情办完了,就回来吧。”

“是不是林景勋拜托你的?”

“哪里劳驾他开口啊,我听人事说看到你在网上投了简历,我就想你在公司服务也有两年了,既然如此,招聘别人也是招,不如回聘老员工,有旧情分,亲切。”

原来是这么回事,虽然没扯到林景勋,明显还是看的是林景勋的面子,那好吧,反正原来我的工作我也是迫不及待离开的,现在还给我机会,我自然不会放过,就这样,我又回到了原来公司。

我把这个事跟林景勋说了,林景勋只说挺好的,夸我们总经理懂事,我说我可是狐假虎威借了你的面子,他说那他乐意之至。

这天下班,我去菜市场买了些菜准备周末给自已做顿好吃的,结果我竟然遇见了最不想遇见的人。

“西红柿喜欢吃吧?这个维生素多,吃了对皮肤好,还有这个胡萝卜,阿姨常用这个炖汤,可补呢。”我妈穿着一条酒色的裙子,踩着高跟鞋,拉着一个长发的漂亮女孩在买菜,对她殷勤得让我嫉妒。

“都可以,随便买吧,不用问我,快点买吧,买完我们赶紧走,这里脏死了。”女孩子对她的热情表现得特别高冷,看着脏乱的菜市场,她撇撇嘴,一脸嫌弃。

“好好好,买完就走,这里就是脏,哎呀,你说怎么没人打扫呢,你这鞋子小心着点,那么贵可别弄脏了。”我妈对那个女孩子的态度近乎献媚。

我看着这情景,心里说不出的滋味,对我这个亲生女儿都没这么好过,结果这样上赶着去巴结别人,然而人家不领情,她还甘之如饴。

她们买好菜,一大包,看着挺重的,我妈一个人拎着,那个女孩大步走在前头,帮都没帮她一下。

走过来,我妈正好看见了我,她刚才卑微的神情换成了骄傲,“这么巧啊。”

我冷冷地看着她,“你怎么会在这里买菜?”

“我们的房子就买这附近啊,你怎么在这里?”她见到我也有些意外。

果真买了房子,用一笔不义之财。

“刚才那个人是谁?”我回头,那个女孩子已经走远了,不见了踪影。

“她是金宝新交的女朋友,怎么样,漂亮吧?父母全是大学教授,书香门第,家世可好呢。”她故意将大学教授和书香门第两个词加重语气,向我炫耀着她儿子的能耐。

不是我看不起唐金,这个女孩子要是能看上唐金才怪,瞧她对我妈那个态度,人家更瞧不上我们的家世,我妈这种跪舔的态度都首先让人低看三分。

“那我恭喜你咯,找到这么好的儿媳妇。”

我妈哼了一声:“你和那个白牧野怎么样了?什么时候带回家来看看?什么时候结婚?”

她明显一副看好戏幸灾乐祸的表情,有她的宝贝儿子在其中搅和,能有好结果才怪。

“我们分手了。”我如实说。

“你那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妈脸上一副果然如我所料的表情,“别整天幻想那些电视剧里王子爱上灰姑娘的故事了,脚踏实地地找个像样的男人才是正经的,我最近认识一个不错的人选,半年前老婆生癌症死了,家里有好几处房产,唯一的不好就是两个孩子……”

“我有事先走了,你赶紧回去给你儿媳妇做饭吧。”一听这话我就冒火,马达,不是给我介绍中老年,就是特么是死了老婆的让我去给别人当后妈,我恨不得诅咒她去死,这哪里是亲妈?分明比后妈还恶毒。

“你个贱丫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我就看看你能过成什么样,我等着看……”她在背后大声骂我,我头也不回快步离开,菜也没买了。

他们竟然在附近买了房子,真是冤家路窄啊,以后岂不是时不时就会碰上一回?想到时常见面,我心塞得不行,父母亲人做到这个过步,真是悲哀。

日子如水,林景勋时常来约我吃饭,只要有空,他几乎时间全用在了我身上,不过他无比绅士,从来没对我有过分的举动,最亲昵的动作不过拍拍我的肩膀或揉揉我脑袋,偶尔掐下我的脸,从来没有越雷池半步,十分尊重我。

有他陪伴的日子,内心安宁了许多,白牧野这个人彻底淡出了我的生活,没人再提起他,我也刻意地不去想他,只是偶尔午夜梦回时,他仍会强行跳出来,他英俊的眉眼,他深情的日记,他爱我时温柔的模样,离别时的谆谆叮咛,对我种种的好以及坏脾气和冷嘲热讽,在我脑海里刷过了千遍万遍,好像一切才发生在昨天一样。

没人提起他,我也刻意不想他,我以为我已经忘记了他,甚至以为自已已经不爱他了,却有好几次梦见他,从梦里哭着醒过来的时候,我才知道,我对他的爱坚固而完整,依如初见。

他成了我心底最疼的伤疤,最完美的遗憾,最遥不可及的梦。

我想忘记他,又不舍得忘记他,偷偷地爱着,何尝不是另一种幸福呢?

最贫瘠的人生大概是身边无人陪伴,心里无人牵挂吧,如果我有这么一个人存于心底,人生的色彩多一分斑斓,也挺好。

呵呵,我安慰自已的本事越来越见长了。

江楚楚没有拉黑我,白牧野也没有,只是我们再不互相打扰。

我们的那个闺蜜群再也没有人说过话,曾经的热闹,如今的冷清,恍如隔世。

是我亲手毁了这一切,自那次见完夏越后,我好久没再联系她,她也没主动找过我,大概心里还是怪我的吧。

我想,我应该见见她,无论如何,我不想失去她这个朋友,是我错了,希望她能原谅我。

这天,林景勋从外地出差回来,回家洗了澡换件衣服,第一时间约我吃晚饭。

“这个给你。”林景勋从车子后座里拿出一个小盒子递给我。

他总是很体贴又出其不意地浪漫,每次出差都会带些小礼物给我,不贵,胜在有心,有很多次我都想,如果我没有爱上白牧野,也许我会爱上林景勋,毕竟他是一个非常有魅力的男人,对我又是这样真诚用心,没有哪个女人能对此无动于衷。

打开来,是一对情侣玩偶,牵着手,互相对视做鬼脸笑着,憨厚的萌态,十分有趣。

“看看这个女孩像不像你?”他笑着说。

“还真有点耶,这个男生像你。”我细一看,眉眼果然有几分相似。

“我就是让师傅按着我们俩的样子制的。”林景勋解释说。

“你出差那么忙,还有闲时间呢?”

他笑笑,一语双关地说:“有没有时间,那要看对谁啊。”

我有点感动:“谢谢你啊。”

“我现在一点也不喜欢听到这句话。”他有些不满。

“那你想听什么?”

“走心的。”

“谢谢你就很走心啊。”

他撇嘴:“学会骗人了,这可不好。”

林景勋越来越有人情味儿,这很好。

我们不是情侣,却胜似情侣,和他在一起,我安心,似乎天塌下来,也不会砸到我,没有跌宕起伏的情绪,只有岁月静好,我们不拥抱不接吻,他像一个男朋友一样关心着我,我只要做好我自已就行了,他完全迁就我,毫无压力地。

我感觉挺对不起他的,当我表达这种情绪时,他笑着说我是个小傻瓜。

“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我心甘情愿的,我不是三分钟热度的小孩子,我做出的每个决定都是负责任的,以后也不会后悔,无论是什么样的结果,我争取过努力过,对我来说就是具有人生意义的。”

这是他对我说过的情话,认真严谨,我无从反驳。

“这家餐厅我来吃过一次,味道不错,情调也好,当时就想一定要带你来。”

一家越南菜馆,装修得很有异国情调,我朝他感激地笑:“我很喜欢。”

“喜欢就好。”

“我去趟洗手间,你先点菜。”找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来,我把包包放好,起身离席。

问明了服务员,洗手间在楼上。

“真是阴魂不散!”我正站在镜子前洗手整理头发,这时身后传来一声冷笑,随即镜子里出现一张天真甜美的面孔。

“好久不见。”我转身对她微笑,心里略有苦涩,但面上保持得体。

江楚楚那张甜美的脸上挂着完全不和谐的冷笑:“我还以为你早离开这个城市了呢。”

经久不见,江楚楚似乎有了很大的变化,或许是成熟了,或者是……总归她变了,有些陌生。

“本来想离开的,只是在这里生活久了,有点舍不得。”

当时我是说要离开这里的,后来白牧野和江淮南交涉,他说让我在这里好好生活,别的不用担心,我也就顺势住下了。

“舍不得的不是这里的生活,是这里的人吧?”江楚楚朝我靠近一步,骄傲的扬着脸,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气势说,“唐清,你拿什么跟我争?就算是我江楚楚不要的男人,也轮不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