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架
傻白甜要和我组cp
导航
关灯
护眼
字体:

震惊96公主明歌

『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第(3/3)页
中,取神鸟之羽,做世间仅有的一冠发饰。

  这枚发冠在她大婚之日,她的母后亲手替她绾上。从此北疆的兴盛衰败,再与明歌无关。她以为入宫是另一种生活的开始,却料不到,这是她短暂人生中的倒数千日。

  世子很忙,虽然府邸里并无其他女人争宠,但一方金丝编造的牢笼,到底困住了草原的鸟儿。

  明歌在北疆语里,是神鸟化身的意思。

  明歌站在高台上,她只需往前跨上一步,就会如折了翅的鸟,再也无法疾飞在她最爱的草原天空。

  *

  那是世子第一次见到她时的装扮,红色戎装英气骄傲,少女热情似火,灿烈明亮。她的笑容像一把利箭,射头精准的射中他的心。

  明歌虽然生于草原,皮肤却比中原人更白。她裸在外的脚踝挂着一串铃铛,那是世子亲手为她设计的鸳鸯图式,曾被明歌取笑鸟不像鸟。而当她拿着世子令牌,驾着府里最野的马一路闯出来时,她什么都没带,那些属于中原的物件,她一眼没看。唯一有的,便是他亲手打造、亲手赠予的脚链。

  世子被那一点银光晃得眼底生疼,他摁了摁眉骨,厉声道。

  “明歌!你给本王下来!北疆王已经俯首认罪,你千万别自寻死路!”

  声音被风送来,他原是想说,明歌,求你了,跟本王回去吧。可是身后有他的大军部队,他不能、他也不敢!

  孙思睿饰演的世子再不见温文尔雅的气质,他立于马背上,背脊挺直,战袍铠甲,双眉紧皱。

  他领命而来,毁城,夺权,旨意里还有明歌。

  他跪在大殿外,以身家性命要挟,终于换得明歌的平安。

  他的手,紧紧的攥住疆绳,指尖透出无力的苍白。

  他爱明歌,爱她的爽朗,爱她的不拘小节,爱她在马背上展颜大笑,爱她舞剑似的惊心动魄。她身上没有中原娇娇女儿的媚态,却有铁骨铮铮的草原义气。她敢为了他佩剑闯大殿,敢为了他咬牙击鼓鸣冤,在他被千万人冤枉时永远站在他身后,让他得以一回头就看见她的笑容。

  他直觉,无论今天明歌会不会跟他走,他都要永远的失去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