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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浩的电影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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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章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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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坏与自己相关,自然更尽力。

  其实如果电影好,这些人拿的片酬更吓人,但一开始拿得少啊!国内吧...提前把电影的演员费用一次性付清,其实就是赌博也差不多,等演完,拍拍屁股走人,钱反正是到手了后续没金钱上的影响。

  只是剧组,一开始就资金困难了。

  那你要说他扑街多了总有影响吧?

  有,但最多背后的公司再捧一个新的“流量一线”出来——反正国内现在造星其实很快,一年就能爆红好几个,所以赚够本就行了。

  才不管什么破坏不破坏市场呢,像美剧那种拿上千万拍一集?倒是可以这么吹啦,实际就是扯淡,拍出来观众一看才知道所有特效都用在宣传片里了。

  ...

  好吧,回到正题。

  本来是个挺好的开头,看得出《蝴蝶效应》剧组还是满诚恳的。然而接下来的投资的文件和发行文件,却直接是让林浩气笑了。

  首先这个东西,基本上已经明着说你可以插人,但是关键的事情还是我来。

  林浩本来是打算吧,如果投资《蝴蝶效应》,自己肯定是制片人,而且必须掌权的那种。团队,就要从《百花深处》这边和自己请人带过去,再和新线这边对接,起码也是要占据不少主动权的。

  结果人家什么意思?

  就跟王家卫要投资一样,你钱来,演员来,我们帮你做其他的就好了,没钱了再找你要,你放心很轻松的。

  当我傻呢?

  然后,这说的利润的事情,就是想拐外抹角。虽然还没无耻到说什么“影片净利润的多少多少”,但本身林浩团队如果不插手进去,这些“毛利润和净利润”什么的,不也是他说了算么?

  伪造票房,隐瞒收入,阻拦审计,好莱坞的老套路了。也丝毫不提影碟,其他平台及周边产品的总收入。

  最后,各种日期年限也是个问题,类似于这种小问题“小心机”之类也有好几处。

  到时候一句“不具备履约资格和条件”“无取得相关资格”“违反米国的相关规定”,直接就能让他要么灰溜溜走人,要么身败名裂。

  这特么我都自己当制作人出了一部电影了,你不能因为我这几天很懒,就当我是傻子吧?还是说以前的人都忍了?或者你觉得我没有美国行业内律师来给我看?

  怪不得催这么急,真的是...

  扯淡,对于剧本他是喜爱的,但是就像是之前ICM想签他但是要占尽便宜,这种一开始就相当不诚恳的公司就没必要非得贴上去的。

  哈,他再看了一眼《百花深处》的买断合同,人家是想以小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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