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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志陈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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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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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村霸。

意识到这是一个大新闻的周沐希,和同事商量了一下,二话不说便带着助理和司机来了孤石村。至于会不会有危险,笑话,按照周沐希的说法,那就是怕危险还做什么记者,去做咸鱼吧!

周沐希才不像向自己市报社那些同时一样,除却采访领导歌颂功绩和扫黄积极外,其它的事情一律不过问,和民生有关的事情,统统当做没看见。和那群咸鱼在一起,她感觉自己都浑身发酸。

“小梅。”

到达孤石村,和迎出来的高梅挥了挥手,两个许久未见的老同学,立刻高兴的聚在了一起。

“沐希,五年不急,你出落的越发漂亮了。”

抓着周沐希的小手,高梅很有些感叹。她大学毕业后,便回家待业,准备在家里安排下嫁人生子。而周沐希,却勇闯天涯,做了一个真正的记者。虽然高梅的相貌并不次于周沐希,但此刻两人站在一起,周沐希干练洒脱的气质便压过高莓,让高莓成红花旁的绿叶。

“改天去城里,我请你吃饭呐。”

没有意识到高莓内心的想法,周沐希低声问向高梅:“小莓,你仔细和我说说,那个杀野狼的王大志是怎么回事”

“王大志是村里臭名昭著的村霸,经常干一些偷鸡摸狗,敲寡妇门,抓老光棍鸡的违法乱纪事。这次他不仅打死了不少野狼,而且还公然吃狼肉,卖狼肉。”

“这个人十分恶劣,村里没人喜欢他。”

“混蛋,我最烦这样欺凌乡亲的村霸了。”

听到高莓的一番叙述,先入为主,周沐希自然把王大志想象成了一个无恶不作,欺男霸女的村霸。

这么一来,在正义心的驱使下,周沐希便信誓旦旦的对高莓说道:“小莓你放心,这事我要不知道,那还算了。但既然我知道了,一定不会放过王大志这个混蛋。森林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擅自捕杀和贩卖保护动物都属于犯法行为。等我找到足够的证据,那我便把此事报道出来,让警方把王大志这个混蛋,绳之以法。”

对高莓说罢,周沐希用话筒录下高莓的话后,又让背后扛着摄像机的助理给自己和高莓做了一个特写。

“走,带我采访几户村民,然后去见这个王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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