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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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狂的野猪对撞。
从大马克的死因范增就判断出,洛马应该有着很不寻常的力量,于是暗中已经把底力提到了很高的水平,但是没想到竟然差点支撑不住。
范增又惊又怒。
如果打不过那些精英也就算了,自己现在竟然连这么个炮灰都打不过,自己的脸都丢光了!
“哈呼”
深吸一口气,把身体里盘桓的药力调动起来,准备以牺牲抗性时间的代价拼一把。
“砰砰砰”
又是一轮狂风骤雨般的电热军刀对砍,范增的气力顶到了极致,但是还是被洛马强大的怪力打得节节败退,只剩下招架之力。
“切,真是够劲啊!”
范增感觉到自己腹部的伤口在怪力冲击下,正在一点点被撕裂开,冰冷的液体不断渗出,每一次挥舞军刀,移动脚步都伴随着痛楚,不过好在刺痛感还在范增的神经承受能力之内。
范增没想到的是,他的表现在洛马眼里也是个意外。
“该死,这家伙不只是掷弹兵而已吗,为什么会有那么大力气,可恶啊,为什么强化到这种程度还打不倒他!”
洛马脸上罕见的露出焦虑。
格斗兵打得凶猛,可是却一点没能压倒范增,掷弹兵就如同钢打铜铸,怎么都无法打垮,这并不是什么特技效果,而是范增自身强大的身体素质和意志力作用。
“人类中竟然有这种家伙吗,这不可能!”
就在这时,两把电热军刀的刀刃突然都重新变回了金属色。
原来经过一分半钟的拼杀,军刀蓄电池的电力已经消耗殆尽,无法维持电热刃的运行了。
洛马迅速后退一步,将电热军刀插回刀鞘,同时抽出备用军刀。范增的电热军刀只有一把,但是还好,他还有一把不用充能的刀子。
手刀!
范增抡圆手臂以开山之势,一记重击砍在洛马的脖颈上。
“唔”
洛马发出苦恼的一声,竟然没有倒下。
“他妈的,让你扛!”
范增抡起手刀狂攻七八下,猛砍洛马的脖颈和太阳穴,把洛马打得节节败退,电热军刀也掉落在地。
虽然范增占据上风,但是他总有一种怪异的感觉,好像自己正在狂殴的并不是人类,而是某种古怪的生物。
“咔嚓”
护手甲装备上手腕,范增运起全身力气,以一记迅猛的斩击横斩在洛马的天灵盖上。刹那间骨头皮肉都炸开了,鲜血如同喷泉一样射出来,但是让范增没想到的是,洛马遭到这样的重击依然没有倒下,反而一手握住他的手臂,另一手抽出第三把备用军刀。
“这王八蛋……”
范增又惊又怒,还好在冲锋枪就在手里,他抬起枪口对准洛马的双腿就是一通狂扫。
“啪啪啪”
鲜血喷溅,血肉横飞,洛马的双腿几乎被打成蜂窝煤。
但是,洛马的动作似乎完全不受影响,快步直冲上来,手起刀落,一刀将范增的冲锋枪砍成两截。
“他妈的!”
范增骂了一句,飞起一脚踹开洛马,然后抽出手枪。
掷弹兵并没有选用常见的68式手枪,而是换用了海格力斯公司出品的MK50型点50口径手枪,威力几乎比前者大了一倍,同样的,重量也几乎是前者的一倍,因为分量太沉,几乎没有人喜欢带这种大手枪出门。
但是刚好,范增就属于那种有无穷精力和耐力的人。
洛马只是稍稍退后,然后立刻攻上来,电热军刀眨眼间就要扎到范增的脖子上。但是掷弹兵胆大如斗,这时候不慌不忙,把手枪直接顶在洛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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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狂的野猪对撞。
从大马克的死因范增就判断出,洛马应该有着很不寻常的力量,于是暗中已经把底力提到了很高的水平,但是没想到竟然差点支撑不住。
范增又惊又怒。
如果打不过那些精英也就算了,自己现在竟然连这么个炮灰都打不过,自己的脸都丢光了!
“哈呼”
深吸一口气,把身体里盘桓的药力调动起来,准备以牺牲抗性时间的代价拼一把。
“砰砰砰”
又是一轮狂风骤雨般的电热军刀对砍,范增的气力顶到了极致,但是还是被洛马强大的怪力打得节节败退,只剩下招架之力。
“切,真是够劲啊!”
范增感觉到自己腹部的伤口在怪力冲击下,正在一点点被撕裂开,冰冷的液体不断渗出,每一次挥舞军刀,移动脚步都伴随着痛楚,不过好在刺痛感还在范增的神经承受能力之内。
范增没想到的是,他的表现在洛马眼里也是个意外。
“该死,这家伙不只是掷弹兵而已吗,为什么会有那么大力气,可恶啊,为什么强化到这种程度还打不倒他!”
洛马脸上罕见的露出焦虑。
格斗兵打得凶猛,可是却一点没能压倒范增,掷弹兵就如同钢打铜铸,怎么都无法打垮,这并不是什么特技效果,而是范增自身强大的身体素质和意志力作用。
“人类中竟然有这种家伙吗,这不可能!”
就在这时,两把电热军刀的刀刃突然都重新变回了金属色。
原来经过一分半钟的拼杀,军刀蓄电池的电力已经消耗殆尽,无法维持电热刃的运行了。
洛马迅速后退一步,将电热军刀插回刀鞘,同时抽出备用军刀。范增的电热军刀只有一把,但是还好,他还有一把不用充能的刀子。
手刀!
范增抡圆手臂以开山之势,一记重击砍在洛马的脖颈上。
“唔”
洛马发出苦恼的一声,竟然没有倒下。
“他妈的,让你扛!”
范增抡起手刀狂攻七八下,猛砍洛马的脖颈和太阳穴,把洛马打得节节败退,电热军刀也掉落在地。
虽然范增占据上风,但是他总有一种怪异的感觉,好像自己正在狂殴的并不是人类,而是某种古怪的生物。
“咔嚓”
护手甲装备上手腕,范增运起全身力气,以一记迅猛的斩击横斩在洛马的天灵盖上。刹那间骨头皮肉都炸开了,鲜血如同喷泉一样射出来,但是让范增没想到的是,洛马遭到这样的重击依然没有倒下,反而一手握住他的手臂,另一手抽出第三把备用军刀。
“这王八蛋……”
范增又惊又怒,还好在冲锋枪就在手里,他抬起枪口对准洛马的双腿就是一通狂扫。
“啪啪啪”
鲜血喷溅,血肉横飞,洛马的双腿几乎被打成蜂窝煤。
但是,洛马的动作似乎完全不受影响,快步直冲上来,手起刀落,一刀将范增的冲锋枪砍成两截。
“他妈的!”
范增骂了一句,飞起一脚踹开洛马,然后抽出手枪。
掷弹兵并没有选用常见的68式手枪,而是换用了海格力斯公司出品的MK50型点50口径手枪,威力几乎比前者大了一倍,同样的,重量也几乎是前者的一倍,因为分量太沉,几乎没有人喜欢带这种大手枪出门。
但是刚好,范增就属于那种有无穷精力和耐力的人。
洛马只是稍稍退后,然后立刻攻上来,电热军刀眨眼间就要扎到范增的脖子上。但是掷弹兵胆大如斗,这时候不慌不忙,把手枪直接顶在洛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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