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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嫁替婚总裁沈柒贺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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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四章 白眼狼是要收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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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贺逸宁他们都没有走。

沈柒明白贺逸宁的打算,所以从来不问什么时候回去之类的话。

就在沈柒出神的时候,一个明快的声音从身后响起:“其实如果不考虑我们现在的处境,这个雪景还是很美的。是吗?”

沈柒轻轻转身,惊讶的看着对方。

那是一个很好看的男生。

嗯,真的很好看。

说不上什么感觉。

就是顺眼。

他没有贺逸宁跟沈陆那种令人惊艳的美或者性感,也没有贺逸宁的霸气和沈陆的超然。

他给人的感觉就像是邻家哥哥,很暖很容易接近。

尤其是他笑起来的时候,眉眼都是弯成了月牙,让人无法生起抗拒的心思。

这种魅力,往往被称之为亲和力。

然而他真的很年轻,看起来跟沈柒差不多。

他如果跟贺逸宁跟沈陆站一起,会被瞬间秒成渣。

可是只要脱离他们的光环,就会很受欢迎。

这种男人还有一个称谓,叫暖男。

沈柒看到对方在笑,也忍不住笑了起来:“是啊。其实这个雪景,还是很美的。虽然诗人只是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其实,在这雪原上看日出,也很美的。”

“是啊。其实日出在哪里都很美的。”这个男人眉眼再度一弯,说道:“我记忆中最美的日出,是在我小时候。我一抬头,漫天红霞,光芒万丈,我好像觉得我拥有了全世界。”

听到对方这么说,沈柒似乎也看到了那样的场面。

“确实很美。”沈柒点点头表示赞同。

“对了,自我介绍一下。我叫韩则方,今年二十六岁。”他冲着沈柒笑眯眯的说道:“我猜你跟我差不多大。”

沈柒失笑:“我比你大一点,我叫沈柒,二十七岁。”

“虽然你比我大,可是你看着好小,我能叫你一声小七吗?”韩则方一脸无辜的看着沈柒说道:“我听到别人都这样叫你的。”

沈柒顿时笑了:“当然可以。名字嘛,本来就是让人叫的嘛。对了,听你的口气,你似乎也是学美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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