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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怪圈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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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章 怪圈 (上)

  “七月初,刑局以谋逆罪定案,诸生哭泣呼冤,并骂伯颜守中害人害己。唯刘谌起身向北而拜,朗声曰:“吾辈为杀贼而来,只恨未竟全功,何冤之有?”遂整冠待戮,致死颜色不少变。”

  “同日赴难者,曰伯颜守中、郑玉、王翰、姚润、王谟、李祁,共七人。并其奴仆家丁者四十三。帝于大都闻之,泣下,终日不食。御史大夫搠思监请立诸生像于大都孔庙,永享香火。奸相哈麻畏南兵势大,固阻之。此议遂罢。帝尝书七人之名于衣襟,至北狩之时仍日日念之......”《后资治通鉴·元·忠臣侠士列传之十二》,作者赵翼。

  “在此事发生之前,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朱重九身上,带着浓烈的民族主义和理想主义色彩。然于此之后,他已经和历代打江山分红利的农民起义者没有任何本质上的差别,只是侥幸获得了最后成功而已.....”《东方史》,作者 乔治·戈登·拜伦。

  “此事表明,当资本主义与封建主义发生碰撞之时,必然充满了黑暗和血腥。然而其最终结局,却是历史和人类社会的进步。只不过资本主义制度本身的致命缺陷,导致这种进步终究要变为保守和反动,于是,一种全新的,科学的,可以充分保护言论自由的制度将取代日渐腐朽的旧制度,我们称之为,共产主义。”《资本论·东方卷》卡尔·马克思。

  “言论自由到底有没有边界?这个问题,从言论自由被提出之后,就伴随至今。而我们经过研究了历史上无数个典型案例后发现,这个边界是切实存在的。那就是,第一,言论自由必须以不得伤害他人为底限。第二,言论自由不得涉及暴力行动。第三,言论自由是双向的,不得以一方之自由,要求另外一方闭嘴。否则,言论自由将名不副实!” 《政治论》,作者,熊十力。

  “当手无寸铁者,试图将自己的诉求斥诸武力时,他们便不能奢求对方会放下武器,引颈就戮.....”《国史野谈》 作者,大梦书生

  “从古至今,任何一个政权,在涉及到自己存亡之时,都必将本能地露出獠牙。”《百草园杂记》,作者,路汶

  “他死了,在中弹那一瞬,英雄已经死了。之后被救活的,不过是一个披着英雄皮囊的懦夫,只有用杀戮来掩盖自己的胆怯.....”《暴政的诞生》,作者,梁启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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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世中外学者谈及龙凤初年发生在江宁的那场刺杀案,无论对其起因,还是对其最终处理手段,都存在极大的争议。

  有人认为,此案的处理结果,乃为有史以来对儒家的第二次迫害,其残酷程度丝毫不低于秦始皇当年焚书坑儒。有人则认为,那些被处死的儒生及其家丁罪有应得,因为按照当时的法律和人们的认知,谋逆,无论是发生在口头上,还是付诸了实施,都是族诛之罪。而淮扬大总管府只杀了当场被捉住的主犯和从犯,已经体现了仁慈。若是七个儒生的谋划对象为蒙元皇帝妥欢帖木儿,不光是他们和在场的家丁奴仆,连同他们的家族都要被连根拔起,从八十岁高龄的老头到襁褓中的婴儿,一个都得不到幸免。

  这两种观点各执一词,争论了许多年,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喧闹一回。到后来,居然还蔓延到了整个世界上,被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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