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二章 魅力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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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和项云,是不是真的发生了那种羞人的事情。
心中惴惴不安之下,羞怯却又生不出恼意,但却是根本不敢见项云,躲猫猫似是,东躲西藏了起来。
项云有些无奈,却也没有回房继续修炼,修行一事,有松有驰才是正理,经历了银月山脉的紧张惊险,自己回来,还没有好好放松过呢。
当下,项云难得的,生出了想要出府闲逛的兴致,当然,是易容过后。
否则以他世子殿下的招摇形象,大摇大摆的走出去,那就像是漆黑夜空中的萤火虫,璀璨夺目,走到哪里不是引起轰动。
当下,项云先行回房,以山河大印将自己的容貌,又变成了那洒脱不羁的侠客形象。
同时他还把自己的衣服,换成了一套,类似民间侠客行走江湖的灰黑色劲装,并取出储物戒中的游龙剑,换了一柄稍微破旧些的剑鞘,将剑松松垮垮的别在腰间,伸手将头发一抓,铺展开一道凌乱刘海!
如此,一位豪放不羁,略有些邋遢的江湖游子形象,就此崭新的呈现在了,项云的眼前。
看着镜中的自己,项云摸了一把,自己刻意变幻出的胡茬,他嘴角一勾,露出一个邪邪的笑容。
“真他娘的帅!”
下一刻,房门开阖又闭上,项云已然是飞上墙头,兔起鹄跃之间,片刻功夫后,他便翻出了世子府的院墙,落在一条小巷之中。
项云快速的走出小巷,旋即转出巷口,走入了大街,融入人群之中。
虽然已是入夜时分,可是秦风城的大街上,却是人潮拥挤,人来人往,络绎不绝。
这倒是要归功于项云,这位世子殿下,不仅以强大资金,开发了整个秦风城,以青楼为中心的支柱性经济产业。
而且,他深知百姓心中安享快活的心理,早就命令当初的卢永昌,加大城中管辖力度。
所以,无论是白日还是夜间,都有巡逻执勤的兵士,护卫城中百姓的安全,维持治安,以至于即便是深夜,百姓们也可以放心的,在街上闲逛。
此刻刚刚入夜,对于秦风城来说,正是一天真正开始的时候。
项云走入的这条大街名为‘洒金街’,连通城内‘东西’两个方向,一路走去,可以走到一条巨大的十字路口,从那里可以转道南北城。
此刻街上行人众多,除了城中的百姓,自然也有很多最近涌来的外乡人,项云目光四下一扫,就发现人群中,有很多平民打扮,却明显气势不同寻常之人。
只不过,此刻大家的前行方向都差不多,不是去南城赌场,豪赌输赢,就是去北城胭脂桥,风花雪月。
项云如今难得,不用担心被人认出来,大摇大摆的仗剑而行,灰袍飘逸,搭配上一头有些凌乱的头发,拉碴的胡茬,老旧松垮的佩剑,面容还算有几分熟男的魅力,项云的打扮,颇有些引人注目!
周围倒是有,喜好这一款的女子,不时投来打量的目光,项云佯作不知,心中却暗暗得意。
看来自己这副造型,还是有很多人欣赏的嘛,要知道,熟男可是比奶油小生,还具有杀伤力的。
既然今天自己如此具有魅力,项云心头一动,顿时便有了前行的方向,‘城北胭脂桥上过,人不风流枉少年’,项云当即决定,今夜去城北,好好逛逛。
他当然不是去寻花问柳,不过找一处别致楼阁,喝着花酒,看看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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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和项云,是不是真的发生了那种羞人的事情。
心中惴惴不安之下,羞怯却又生不出恼意,但却是根本不敢见项云,躲猫猫似是,东躲西藏了起来。
项云有些无奈,却也没有回房继续修炼,修行一事,有松有驰才是正理,经历了银月山脉的紧张惊险,自己回来,还没有好好放松过呢。
当下,项云难得的,生出了想要出府闲逛的兴致,当然,是易容过后。
否则以他世子殿下的招摇形象,大摇大摆的走出去,那就像是漆黑夜空中的萤火虫,璀璨夺目,走到哪里不是引起轰动。
当下,项云先行回房,以山河大印将自己的容貌,又变成了那洒脱不羁的侠客形象。
同时他还把自己的衣服,换成了一套,类似民间侠客行走江湖的灰黑色劲装,并取出储物戒中的游龙剑,换了一柄稍微破旧些的剑鞘,将剑松松垮垮的别在腰间,伸手将头发一抓,铺展开一道凌乱刘海!
如此,一位豪放不羁,略有些邋遢的江湖游子形象,就此崭新的呈现在了,项云的眼前。
看着镜中的自己,项云摸了一把,自己刻意变幻出的胡茬,他嘴角一勾,露出一个邪邪的笑容。
“真他娘的帅!”
下一刻,房门开阖又闭上,项云已然是飞上墙头,兔起鹄跃之间,片刻功夫后,他便翻出了世子府的院墙,落在一条小巷之中。
项云快速的走出小巷,旋即转出巷口,走入了大街,融入人群之中。
虽然已是入夜时分,可是秦风城的大街上,却是人潮拥挤,人来人往,络绎不绝。
这倒是要归功于项云,这位世子殿下,不仅以强大资金,开发了整个秦风城,以青楼为中心的支柱性经济产业。
而且,他深知百姓心中安享快活的心理,早就命令当初的卢永昌,加大城中管辖力度。
所以,无论是白日还是夜间,都有巡逻执勤的兵士,护卫城中百姓的安全,维持治安,以至于即便是深夜,百姓们也可以放心的,在街上闲逛。
此刻刚刚入夜,对于秦风城来说,正是一天真正开始的时候。
项云走入的这条大街名为‘洒金街’,连通城内‘东西’两个方向,一路走去,可以走到一条巨大的十字路口,从那里可以转道南北城。
此刻街上行人众多,除了城中的百姓,自然也有很多最近涌来的外乡人,项云目光四下一扫,就发现人群中,有很多平民打扮,却明显气势不同寻常之人。
只不过,此刻大家的前行方向都差不多,不是去南城赌场,豪赌输赢,就是去北城胭脂桥,风花雪月。
项云如今难得,不用担心被人认出来,大摇大摆的仗剑而行,灰袍飘逸,搭配上一头有些凌乱的头发,拉碴的胡茬,老旧松垮的佩剑,面容还算有几分熟男的魅力,项云的打扮,颇有些引人注目!
周围倒是有,喜好这一款的女子,不时投来打量的目光,项云佯作不知,心中却暗暗得意。
看来自己这副造型,还是有很多人欣赏的嘛,要知道,熟男可是比奶油小生,还具有杀伤力的。
既然今天自己如此具有魅力,项云心头一动,顿时便有了前行的方向,‘城北胭脂桥上过,人不风流枉少年’,项云当即决定,今夜去城北,好好逛逛。
他当然不是去寻花问柳,不过找一处别致楼阁,喝着花酒,看看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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