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前尘往事恨无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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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路小姐还真是个爽快人。”
然东东忽然身子前倾,单手撑在桌上,漂亮到邪气的脸孔忽然凑到她面前,几乎鼻子贴着鼻子地,露出个恶劣的笑来:“迷小姐对昨天我姐姐的无礼,一点都没有芥蒂么?”
迷路仿若没有觉得面前突然多了张比女人还要艳丽漂亮的面孔会尴尬,她也直接让对方看进自己的眼瞳底,直接盯着他淡淡道:“我和然紫紫小姐本来就是不错的朋友,她又是柳总裁的未婚妻,你这么说,我就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了,难道你希望我们关系很差么?”
“你还真是当面大话连篇,眼都不眨呢。”然东东眯起眼,他有点看不透迷路的眼睛,她的眼睛实在太清澈,里面一点情绪都没有,只能映照出自己的模样。
她是真心想要和他们合作的么?
“你很想听实话么,如果我说实话就是我恨不得你们都去死,你们的钱都归我,感觉如何?”迷路眼底终于闪过一丝光。
而然东东敏锐地捕捉到了,他太熟悉她那种目光了,那种目光称之为贪婪,对金钱和权力的贪婪,还有对他的憎恶。
然东东心里有点不太舒服,两人面无表情直勾勾地对视半晌,没有任何一方有让步的意思,仿佛一场悄无声息的搏杀,最后,然东东到底先是忽然开口了:“迷路小姐果然够直白。”
居然这么大喇喇地表现想要谋夺一切和想要打败他们的野心。
“过奖。”迷路看着然东东,从容地道。
然东东放松身体缓缓地靠向沙发,神色莫测地举起杯子:“那么,就祝我们都得偿所愿。”
“祝我们心想事成。”迷路也笑了笑,举起杯子喝下一口卡布奇诺。
然东东走的时候,她还不忘好心地提醒他:“然小公子,明日,蕾娜会带品茶专家到您的办公室拿一百斤台湾极品冻顶乌龙。”
然东东背影一僵,带着压抑的怒气,头也不回地走出星巴克。
迷路望着他的背影,唇角弯出诡谲弧度。
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么多人能心想事成的。
或许,他们都需要一点运气,来看看,谁能心想事成。
——我是被坑了一百万大洋的然小少爷的分界线——
等到迷路慢悠悠地捧着杯卡布奇诺走出星巴克的时候,司机来接自己的车也正巧到了星巴克门口。
但是从里面出来接自己的不是蕾娜,却是应该在爱琴海的苏云。
迷路皱了下眉,地看着迎上来的面容清秀却坚毅的女子:“苏云,你不是应该去度假了么?”
苏云却不在意她的脸色,只是不以为意地一笑:“我想过了,比起去度假,赚钱和工作会让我更加开心一点,毕竟,钱可比男人靠得住!”
“你……。”迷路有点无奈地揉揉太阳穴,难道她的自爆家丑却培养了一个工作狂么?
真是让人头疼啊!
“迷总,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对我那么好,可我知道你没有恶意,也请你相信我,我会好好的过日子。”苏云微笑,诚恳地拉着迷路的手。
她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迷路对她异于常人的另眼相看,甚至不惜自揭伤疤开解她,她并不知道为什么,可她能感觉谁是真心,谁是假意。
既然迷路不愿意说,她也不问,如果有一天迷路愿意说了,她再听也不迟,毕竟每个人都有不愿意为别人知道的秘密。
“好吧……。”迷路看得出苏云的心意已定,毕竟每个人开解心结的方式不同,她相信苏云会做出合适她自己的选择,被那些畜生弓虽.暴并不是她的错,苏云会学着不拿别人的错来惩罚自己。
“那么现在,我心情很好,一起是SHOPPING怎么样?买东西可是发泄压力的最好方式哦!”迷路看着苏云眨眨眼。
苏云一怔,她已经好几年都没有逛街了,她犹豫片刻后,似想放下什么一般,深深地吐出一口气,扬起笑颜:“好!”
两人一同上车,往燕莎杀去。
迷路特别喜欢衣服,尤其是她的气质和脸型虽然看起来偏温柔,所以特别喜欢不同淑女系、高雅系的衣服,却总是觉得自己柜子里面少一件其他风格的衣服。
每次买衣服都买到手软,什么朋克风、什么嬉皮、什么军装风、什么欧美街头风,回到家却看着成堆不知道怎么穿衣服发呆,这一点小女人的坏习惯从当初她和柳卿还在一起的时候就给柳卿惯出来了。
所以她直接在淘宝开了个店,就卖自己的二手衣,因为是名牌子,保养得又好,几乎没怎么穿,效果还挺好,居然都卖出三个钻了。
苏云原本看着她疯狂地试衣服,买衣服还直咂舌,到后来,迷路大方地扔给她一张卡说是她的售楼提成奖金,里面足足有九十多万,听起来多,实际上比起盛世公馆,动辄上千万的价格来说,这样的提成其实并不算太多。
苏云到后来自己也忍不住了,提着卡也一通狂刷,每次刷卡都觉得自己的心里郁闷之气出去一点,直到手上也提满了东西。
“真是没有想到我也有发达的一天!”苏云摸着自己脖子上的爱马仕最新款围巾,不由感叹地道。
要知道昨天之前,她还在考虑是吃方便面还是吃四川麻辣烫。
迷路笑咪咪地勾上她的肩膀:“是啊,我也想不到自己有这一天。”几年前,她还穿着淘宝买来的仿香奈儿套装,今天就已经是香奈儿旗舰店的VIP。
但是,这其中的切肤之痛,只有她们自己才知道。
她不会虚伪的说曾经那些挤地铁,吃门口不知道什么肉馅的肉包子,买淘宝货的日子就比如今的日子好,只是有些代价只看你是不是承受得起。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救赎你,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救世主。
“吃东北烤串去不,后海那边有一家特别好吃,烤的可香了,还可以去酒吧呆一会。”迷路看看天色,已经是华灯初上了,一把将手上买来的大堆衣服和鞋子全丢进后尾厢,再把苏云的也扔了进去,就拖着她上车。
苏云是东北人,很喜欢吃烤串,也兴高采烈地跟她一路往后海去了。
只是两人都没有注意到有一个长焦镜头相机一直都在拍摄她们的一举一动,戴着墨镜鸭舌帽的男人放下相机,看了看远去的车子,立刻也上了车对着同伴道:“跟上!”
随即他取下内存卡连接上电脑,直接将相片传了出去。
另一头,然方看着自己的MSN有消息提示,他顺手点开,看着里面传来的一系列照片,许久之后,他阴鹜深沉的目光最终定格在苏云的脸上。
这个女孩,似乎迷路最近很重视,他亦觉得自己似乎在哪里见过她,但是他想了挺久也没有什么印象。
于是他顺手打了个电话出去:“喂,帮我查一个人。”
这个女孩,也许会是一个突破口,他有一种奇异的预感。
这一头,迷路把苏云送回去后,司机把她送回柳卿的公寓,她刚下车就差点撞上了一个人。
“哎,你不要紧吧!”那人赶紧一把扶住她,迷路刚要抬头说没事的时候,那人就惊叫了一声:“叶子姐!”
迷路顿时心中咯噔一下,看向对方,竟然是方天那张陌生又熟悉的娃娃脸,她原本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下一刻,她却微微挑了眉,察觉到问题了,她似笑非笑地看向对方:“方天,真是好久不见,看来不管我变成什么样,你都认识我啊。”
方天顿时脸色一僵,尴尬地道:“这个……这个……。”
他真他妈的想抽死自己这张破嘴,但他真的没有想到会在这样的情况下和迷路相见,惊愕之下才说漏嘴。
“好了,我也不跟你废话,柳卿什么都跟你说了?”迷路打发了司机离开,双手环胸地看着方天。
方天看着迷路,忽然觉得这个人真的已经完全不是以前的那个人了,她温柔的脸上微笑着,但那双眼睛却异常的冰冷,仿佛瞬间能穿透他的心脏。
让他这样经历过血与火的男人都有点不敢在那样的目光下撒谎。
“呵,叶子姐……不,迷路姐……。”方天苦笑一声,举手做投降状:“老大是跟我说了一些事,但是只是说找到你了,你在国外受了很多苦,整了容,但是靠着自己的能力日子过得慢慢好了起来,就这些。”
“哦,是么,就这么简单?”迷路眯起眼盯着方天,甚至往前了一步,几乎要贴到他的身上去了,惊得方天立刻倒退几步。
“行了,算我怕你了,老大还说你和他有孩子了,这次也跟着一起回国了,他还是希望能把你们留在他身边,真的就这么多了,如果我有半句隐藏,叫我这辈子都不能再穿军装!”方天哭丧着脸,举手发誓。
这里可是老大的地盘,到处都有老大的人,真让老大看到迷路和自己贴在一起,他不死也脱层皮,想到秦和风的下场,他就忍不住想吐,外带浑身发寒。
迷路看着他片刻,她知道方天这辈子最大的理想就是当兵,当个好兵,然后努力当上将军。
他用这个来发誓,说明这个他说的大约是真的实话。
柳卿确实不是那种对其他人说自己八卦的人。
“谅你也不敢。”迷路淡淡地道,没再贴上去,但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还是再次紧紧盯着他问:“我问你,柳卿是不是还没有真正的退役,是不是还在出什么任务?”
“迷路姐……。”方天脸上肌肉一抽,犹豫着刚要开口,又再次被迷路打断,她冷着脸:“我不需要你说他在出什么任务,我只问你是还是不是!”
柳卿居然会把这些私密的事情告诉方天,这让她不得不怀疑。
“这个,迷路姐,老大是真的退役了,至于其他,我真的没什么好说的啊!”方天叹了一声,随即又补充一句:“我今天来是为了明天和老大一起去扫墓的事情。”
老大,别怪我出卖你。
“扫墓?”迷路有些奇怪地皱眉,难道是柳卿的奶奶或者外公什么的。
“嗯,是我们的战友的墓,每年不管老大在哪里,一定会回到八宝山给他们扫墓。”方天点头道。
“楚澜?”迷路不知道为什么下意识地一个名字就从嘴巴里冒了出来。
“怎么,你知道?”方天惊讶地看着迷路。
迷路不可置否地道:“嗯,不是特别明白,能说是什么事么?”
方天犹豫了许久,忽然道:“要不,你明天跟着我们后面去吧。”
迷路奇怪地看了眼方天,沉默了一下,还是点头了。
这个名字在她的心底很多年,也是一直没有得到解答的疑惑。
第二天一早,迷路早早起床,等着柳卿做好早餐走人的时候,她立刻吃完早餐后,让蕾娜看好安心后,也跟着下楼。
开车甩掉跟着的保镖,然后悄悄地跟着他进了八宝山公墓。
八宝山公墓不是什么人都能够埋葬在这里的,埋葬在这里多半都是开国元勋、军政元老或者具有极高声望的名人,以及为国家做出杰出贡献的科学界、老演艺界人士或者一些为国捐躯做出极大贡献的烈士。
等她进了公寓后,一路跟着柳卿抱着一大束满天星上了一个并不是太起眼的山坡,悄悄地隐身在另外一边的松柏间,看着柳卿在一排密密麻麻的墓碑间停了下来,方天和林辰早已经在那里等候,他们将手里抱着的花一一放在几个墓碑间。
林辰和方天一一地将几个酒杯摆在那些墓碑前。
柳卿看着墓碑良久,忽然轻声对着墓碑道:“我来看你们了。”
那是迷路第一次在柳卿的眼睛和脸上看到一种叫做——伤感的情绪,仿佛有一种极为沉重苍凉的的东西一点点地呈现出来。
“她最喜欢百合,我去再买一些。”他放下花,沉默片刻,点了根烟,就和林辰一起离开去买花了,那是第一次迷路觉得他的削瘦高挑的身形看起来有一种萧肃的味道。
方天拿起酒杯倒在地面上,目光一一在墓碑上掠过,最后停在最中间的墓碑上,他笑了笑,声音却带着一种压抑忧伤:“嘿,兄弟们,我们又来看你们了,楚澜姐,你们在那边还好吗?”
“你最喜欢喝的是蒙古烧酒,老大专门让人去内蒙给你带来的,哦,对了,老大找到叶子姐了,你也可以稍微放心了,以后,就有人接收老大了,不过我想老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你在那边要保佑老大顺利。”
迷路看着柳卿离开,便从另外一排墓碑后走了出来,到了那几排墓碑前停下脚步。
一共四块墓碑,上面的男女都有一张年轻的面容,他们的生命永远地定格在了最年轻的时光,不再老去。
秋日的空气有一种淡淡的忧伤与凉意。
落叶打着卷被秋风吹落。
“五年前,在金三角的一次行动,楚澜姐和另外三个队里的兄弟都折在了东亚共济会资助的那些毒枭的手里。”方天看了一眼迷路,眼神有些复杂。
他是知道迷路和共济会的关系的,没有想到人世的事会有这样的复杂和曲折,轮回到头,他们最忌惮的东亚共济会居然会落在老大的媳妇儿手里。
老大那么恨共济会,但是他最爱的人却是共济会的尊主。
“楚澜和柳卿是什么关系?”迷路看着墓碑上微笑的军装女子,忽然轻声问。
她隐约地觉得她将要知道一些隐藏许久的东西。
“我,老大,林辰,楚澜姐一直都是一起长大的,老大在小时候不是现在这个样子的,他一直都是个沉默安静的孩子,那个时侯,我们一直都在地方子弟学校读书,部队子弟学校校风很悍,很多大孩子喜欢欺负小孩子,老大皮肤很白,长得像个女孩子,成绩是全校第一,又安静,总是斯斯文文的,很得老师喜欢,因此他其他男孩儿们欺负,还有那些大孩子,也爱欺负他,抢他的东西吃,扔掉他的书包,甚至推他下楼。
每一次都是楚澜姐在护着他和我们。
那些人不知道老大的性格从小就奇怪,平时很安静,一旦被人激怒到某个程度,他就会不管不顾地动手,直到有一次上中学的时候,有三个常欺负他的高三男孩偷偷去录像厅看了涩情录像,回来路上刚好遇到自习下课的老大,他就把老大按住了,抢了老大的零花钱,又把老大拖进巷子里,后来等我们三个找到老大的时候,老大已经被那几个王八蛋给……。”
方天犹豫了片刻,眼神有点悠远,还是说了。
迷路震惊地看着方天,没有想到过去的柳卿有这样的过去,但也知道柳卿的双重性格可能很早就有端倪了。而那个时代的年轻男孩子,确实对性好奇又冲动,少年清秀文静的柳卿确实符合了所有被欺负对象的一切条件。
“但是最让我们震惊的是,当时的老大满脸、满身都是血,满是是伤,那三个高年级的学生,都已经头破血流,甚至像被野兽撕破了肚子,内脏全都流出来,后来进医院的结果是两个死了,一个成了植物人,那时候老大才初二,一个人徒手就弄了那么大的事出来,我们三个都吓得瘫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万一要坐牢怎么办,那三个高年级学生的家里在部队地位也不低,否则也不会那么嚣张。”方天脸上露出一丝冷笑,又继续道。
“当时老大都要疯了,是楚澜姐最先冷静下来,和我们一起把老大打晕了,带回了楚澜姐家里,后来柳叔叔知道了这个事,就把老大接走送到疗养院去了,那个年代死人是大事,后来公安和部队联合起来办案,本来柳叔叔都准备带着老大去自首,但是楚澜姐却先一步把一切都扛了下来,因为她觉得比起老大来,这样的事情如果由她来承担会更有转圜的余地。”
方天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拿起酒灌了一口,迷路看着他,心中一片翻腾,柳卿那样骄傲的人,怎么可能让一个自己视为亲姐姐的少女去替自己顶罪,但那时的他恐怕已经彻底陷入自我厌弃了。
果然,方天又道:“我们没有人敢告诉老大楚澜姐的事,因为老大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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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路小姐还真是个爽快人。”
然东东忽然身子前倾,单手撑在桌上,漂亮到邪气的脸孔忽然凑到她面前,几乎鼻子贴着鼻子地,露出个恶劣的笑来:“迷小姐对昨天我姐姐的无礼,一点都没有芥蒂么?”
迷路仿若没有觉得面前突然多了张比女人还要艳丽漂亮的面孔会尴尬,她也直接让对方看进自己的眼瞳底,直接盯着他淡淡道:“我和然紫紫小姐本来就是不错的朋友,她又是柳总裁的未婚妻,你这么说,我就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了,难道你希望我们关系很差么?”
“你还真是当面大话连篇,眼都不眨呢。”然东东眯起眼,他有点看不透迷路的眼睛,她的眼睛实在太清澈,里面一点情绪都没有,只能映照出自己的模样。
她是真心想要和他们合作的么?
“你很想听实话么,如果我说实话就是我恨不得你们都去死,你们的钱都归我,感觉如何?”迷路眼底终于闪过一丝光。
而然东东敏锐地捕捉到了,他太熟悉她那种目光了,那种目光称之为贪婪,对金钱和权力的贪婪,还有对他的憎恶。
然东东心里有点不太舒服,两人面无表情直勾勾地对视半晌,没有任何一方有让步的意思,仿佛一场悄无声息的搏杀,最后,然东东到底先是忽然开口了:“迷路小姐果然够直白。”
居然这么大喇喇地表现想要谋夺一切和想要打败他们的野心。
“过奖。”迷路看着然东东,从容地道。
然东东放松身体缓缓地靠向沙发,神色莫测地举起杯子:“那么,就祝我们都得偿所愿。”
“祝我们心想事成。”迷路也笑了笑,举起杯子喝下一口卡布奇诺。
然东东走的时候,她还不忘好心地提醒他:“然小公子,明日,蕾娜会带品茶专家到您的办公室拿一百斤台湾极品冻顶乌龙。”
然东东背影一僵,带着压抑的怒气,头也不回地走出星巴克。
迷路望着他的背影,唇角弯出诡谲弧度。
这个世界上,没有那么多人能心想事成的。
或许,他们都需要一点运气,来看看,谁能心想事成。
——我是被坑了一百万大洋的然小少爷的分界线——
等到迷路慢悠悠地捧着杯卡布奇诺走出星巴克的时候,司机来接自己的车也正巧到了星巴克门口。
但是从里面出来接自己的不是蕾娜,却是应该在爱琴海的苏云。
迷路皱了下眉,地看着迎上来的面容清秀却坚毅的女子:“苏云,你不是应该去度假了么?”
苏云却不在意她的脸色,只是不以为意地一笑:“我想过了,比起去度假,赚钱和工作会让我更加开心一点,毕竟,钱可比男人靠得住!”
“你……。”迷路有点无奈地揉揉太阳穴,难道她的自爆家丑却培养了一个工作狂么?
真是让人头疼啊!
“迷总,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对我那么好,可我知道你没有恶意,也请你相信我,我会好好的过日子。”苏云微笑,诚恳地拉着迷路的手。
她知道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迷路对她异于常人的另眼相看,甚至不惜自揭伤疤开解她,她并不知道为什么,可她能感觉谁是真心,谁是假意。
既然迷路不愿意说,她也不问,如果有一天迷路愿意说了,她再听也不迟,毕竟每个人都有不愿意为别人知道的秘密。
“好吧……。”迷路看得出苏云的心意已定,毕竟每个人开解心结的方式不同,她相信苏云会做出合适她自己的选择,被那些畜生弓虽.暴并不是她的错,苏云会学着不拿别人的错来惩罚自己。
“那么现在,我心情很好,一起是SHOPPING怎么样?买东西可是发泄压力的最好方式哦!”迷路看着苏云眨眨眼。
苏云一怔,她已经好几年都没有逛街了,她犹豫片刻后,似想放下什么一般,深深地吐出一口气,扬起笑颜:“好!”
两人一同上车,往燕莎杀去。
迷路特别喜欢衣服,尤其是她的气质和脸型虽然看起来偏温柔,所以特别喜欢不同淑女系、高雅系的衣服,却总是觉得自己柜子里面少一件其他风格的衣服。
每次买衣服都买到手软,什么朋克风、什么嬉皮、什么军装风、什么欧美街头风,回到家却看着成堆不知道怎么穿衣服发呆,这一点小女人的坏习惯从当初她和柳卿还在一起的时候就给柳卿惯出来了。
所以她直接在淘宝开了个店,就卖自己的二手衣,因为是名牌子,保养得又好,几乎没怎么穿,效果还挺好,居然都卖出三个钻了。
苏云原本看着她疯狂地试衣服,买衣服还直咂舌,到后来,迷路大方地扔给她一张卡说是她的售楼提成奖金,里面足足有九十多万,听起来多,实际上比起盛世公馆,动辄上千万的价格来说,这样的提成其实并不算太多。
苏云到后来自己也忍不住了,提着卡也一通狂刷,每次刷卡都觉得自己的心里郁闷之气出去一点,直到手上也提满了东西。
“真是没有想到我也有发达的一天!”苏云摸着自己脖子上的爱马仕最新款围巾,不由感叹地道。
要知道昨天之前,她还在考虑是吃方便面还是吃四川麻辣烫。
迷路笑咪咪地勾上她的肩膀:“是啊,我也想不到自己有这一天。”几年前,她还穿着淘宝买来的仿香奈儿套装,今天就已经是香奈儿旗舰店的VIP。
但是,这其中的切肤之痛,只有她们自己才知道。
她不会虚伪的说曾经那些挤地铁,吃门口不知道什么肉馅的肉包子,买淘宝货的日子就比如今的日子好,只是有些代价只看你是不是承受得起。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救赎你,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救世主。
“吃东北烤串去不,后海那边有一家特别好吃,烤的可香了,还可以去酒吧呆一会。”迷路看看天色,已经是华灯初上了,一把将手上买来的大堆衣服和鞋子全丢进后尾厢,再把苏云的也扔了进去,就拖着她上车。
苏云是东北人,很喜欢吃烤串,也兴高采烈地跟她一路往后海去了。
只是两人都没有注意到有一个长焦镜头相机一直都在拍摄她们的一举一动,戴着墨镜鸭舌帽的男人放下相机,看了看远去的车子,立刻也上了车对着同伴道:“跟上!”
随即他取下内存卡连接上电脑,直接将相片传了出去。
另一头,然方看着自己的MSN有消息提示,他顺手点开,看着里面传来的一系列照片,许久之后,他阴鹜深沉的目光最终定格在苏云的脸上。
这个女孩,似乎迷路最近很重视,他亦觉得自己似乎在哪里见过她,但是他想了挺久也没有什么印象。
于是他顺手打了个电话出去:“喂,帮我查一个人。”
这个女孩,也许会是一个突破口,他有一种奇异的预感。
这一头,迷路把苏云送回去后,司机把她送回柳卿的公寓,她刚下车就差点撞上了一个人。
“哎,你不要紧吧!”那人赶紧一把扶住她,迷路刚要抬头说没事的时候,那人就惊叫了一声:“叶子姐!”
迷路顿时心中咯噔一下,看向对方,竟然是方天那张陌生又熟悉的娃娃脸,她原本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下一刻,她却微微挑了眉,察觉到问题了,她似笑非笑地看向对方:“方天,真是好久不见,看来不管我变成什么样,你都认识我啊。”
方天顿时脸色一僵,尴尬地道:“这个……这个……。”
他真他妈的想抽死自己这张破嘴,但他真的没有想到会在这样的情况下和迷路相见,惊愕之下才说漏嘴。
“好了,我也不跟你废话,柳卿什么都跟你说了?”迷路打发了司机离开,双手环胸地看着方天。
方天看着迷路,忽然觉得这个人真的已经完全不是以前的那个人了,她温柔的脸上微笑着,但那双眼睛却异常的冰冷,仿佛瞬间能穿透他的心脏。
让他这样经历过血与火的男人都有点不敢在那样的目光下撒谎。
“呵,叶子姐……不,迷路姐……。”方天苦笑一声,举手做投降状:“老大是跟我说了一些事,但是只是说找到你了,你在国外受了很多苦,整了容,但是靠着自己的能力日子过得慢慢好了起来,就这些。”
“哦,是么,就这么简单?”迷路眯起眼盯着方天,甚至往前了一步,几乎要贴到他的身上去了,惊得方天立刻倒退几步。
“行了,算我怕你了,老大还说你和他有孩子了,这次也跟着一起回国了,他还是希望能把你们留在他身边,真的就这么多了,如果我有半句隐藏,叫我这辈子都不能再穿军装!”方天哭丧着脸,举手发誓。
这里可是老大的地盘,到处都有老大的人,真让老大看到迷路和自己贴在一起,他不死也脱层皮,想到秦和风的下场,他就忍不住想吐,外带浑身发寒。
迷路看着他片刻,她知道方天这辈子最大的理想就是当兵,当个好兵,然后努力当上将军。
他用这个来发誓,说明这个他说的大约是真的实话。
柳卿确实不是那种对其他人说自己八卦的人。
“谅你也不敢。”迷路淡淡地道,没再贴上去,但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还是再次紧紧盯着他问:“我问你,柳卿是不是还没有真正的退役,是不是还在出什么任务?”
“迷路姐……。”方天脸上肌肉一抽,犹豫着刚要开口,又再次被迷路打断,她冷着脸:“我不需要你说他在出什么任务,我只问你是还是不是!”
柳卿居然会把这些私密的事情告诉方天,这让她不得不怀疑。
“这个,迷路姐,老大是真的退役了,至于其他,我真的没什么好说的啊!”方天叹了一声,随即又补充一句:“我今天来是为了明天和老大一起去扫墓的事情。”
老大,别怪我出卖你。
“扫墓?”迷路有些奇怪地皱眉,难道是柳卿的奶奶或者外公什么的。
“嗯,是我们的战友的墓,每年不管老大在哪里,一定会回到八宝山给他们扫墓。”方天点头道。
“楚澜?”迷路不知道为什么下意识地一个名字就从嘴巴里冒了出来。
“怎么,你知道?”方天惊讶地看着迷路。
迷路不可置否地道:“嗯,不是特别明白,能说是什么事么?”
方天犹豫了许久,忽然道:“要不,你明天跟着我们后面去吧。”
迷路奇怪地看了眼方天,沉默了一下,还是点头了。
这个名字在她的心底很多年,也是一直没有得到解答的疑惑。
第二天一早,迷路早早起床,等着柳卿做好早餐走人的时候,她立刻吃完早餐后,让蕾娜看好安心后,也跟着下楼。
开车甩掉跟着的保镖,然后悄悄地跟着他进了八宝山公墓。
八宝山公墓不是什么人都能够埋葬在这里的,埋葬在这里多半都是开国元勋、军政元老或者具有极高声望的名人,以及为国家做出杰出贡献的科学界、老演艺界人士或者一些为国捐躯做出极大贡献的烈士。
等她进了公寓后,一路跟着柳卿抱着一大束满天星上了一个并不是太起眼的山坡,悄悄地隐身在另外一边的松柏间,看着柳卿在一排密密麻麻的墓碑间停了下来,方天和林辰早已经在那里等候,他们将手里抱着的花一一放在几个墓碑间。
林辰和方天一一地将几个酒杯摆在那些墓碑前。
柳卿看着墓碑良久,忽然轻声对着墓碑道:“我来看你们了。”
那是迷路第一次在柳卿的眼睛和脸上看到一种叫做——伤感的情绪,仿佛有一种极为沉重苍凉的的东西一点点地呈现出来。
“她最喜欢百合,我去再买一些。”他放下花,沉默片刻,点了根烟,就和林辰一起离开去买花了,那是第一次迷路觉得他的削瘦高挑的身形看起来有一种萧肃的味道。
方天拿起酒杯倒在地面上,目光一一在墓碑上掠过,最后停在最中间的墓碑上,他笑了笑,声音却带着一种压抑忧伤:“嘿,兄弟们,我们又来看你们了,楚澜姐,你们在那边还好吗?”
“你最喜欢喝的是蒙古烧酒,老大专门让人去内蒙给你带来的,哦,对了,老大找到叶子姐了,你也可以稍微放心了,以后,就有人接收老大了,不过我想老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你在那边要保佑老大顺利。”
迷路看着柳卿离开,便从另外一排墓碑后走了出来,到了那几排墓碑前停下脚步。
一共四块墓碑,上面的男女都有一张年轻的面容,他们的生命永远地定格在了最年轻的时光,不再老去。
秋日的空气有一种淡淡的忧伤与凉意。
落叶打着卷被秋风吹落。
“五年前,在金三角的一次行动,楚澜姐和另外三个队里的兄弟都折在了东亚共济会资助的那些毒枭的手里。”方天看了一眼迷路,眼神有些复杂。
他是知道迷路和共济会的关系的,没有想到人世的事会有这样的复杂和曲折,轮回到头,他们最忌惮的东亚共济会居然会落在老大的媳妇儿手里。
老大那么恨共济会,但是他最爱的人却是共济会的尊主。
“楚澜和柳卿是什么关系?”迷路看着墓碑上微笑的军装女子,忽然轻声问。
她隐约地觉得她将要知道一些隐藏许久的东西。
“我,老大,林辰,楚澜姐一直都是一起长大的,老大在小时候不是现在这个样子的,他一直都是个沉默安静的孩子,那个时侯,我们一直都在地方子弟学校读书,部队子弟学校校风很悍,很多大孩子喜欢欺负小孩子,老大皮肤很白,长得像个女孩子,成绩是全校第一,又安静,总是斯斯文文的,很得老师喜欢,因此他其他男孩儿们欺负,还有那些大孩子,也爱欺负他,抢他的东西吃,扔掉他的书包,甚至推他下楼。
每一次都是楚澜姐在护着他和我们。
那些人不知道老大的性格从小就奇怪,平时很安静,一旦被人激怒到某个程度,他就会不管不顾地动手,直到有一次上中学的时候,有三个常欺负他的高三男孩偷偷去录像厅看了涩情录像,回来路上刚好遇到自习下课的老大,他就把老大按住了,抢了老大的零花钱,又把老大拖进巷子里,后来等我们三个找到老大的时候,老大已经被那几个王八蛋给……。”
方天犹豫了片刻,眼神有点悠远,还是说了。
迷路震惊地看着方天,没有想到过去的柳卿有这样的过去,但也知道柳卿的双重性格可能很早就有端倪了。而那个时代的年轻男孩子,确实对性好奇又冲动,少年清秀文静的柳卿确实符合了所有被欺负对象的一切条件。
“但是最让我们震惊的是,当时的老大满脸、满身都是血,满是是伤,那三个高年级的学生,都已经头破血流,甚至像被野兽撕破了肚子,内脏全都流出来,后来进医院的结果是两个死了,一个成了植物人,那时候老大才初二,一个人徒手就弄了那么大的事出来,我们三个都吓得瘫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万一要坐牢怎么办,那三个高年级学生的家里在部队地位也不低,否则也不会那么嚣张。”方天脸上露出一丝冷笑,又继续道。
“当时老大都要疯了,是楚澜姐最先冷静下来,和我们一起把老大打晕了,带回了楚澜姐家里,后来柳叔叔知道了这个事,就把老大接走送到疗养院去了,那个年代死人是大事,后来公安和部队联合起来办案,本来柳叔叔都准备带着老大去自首,但是楚澜姐却先一步把一切都扛了下来,因为她觉得比起老大来,这样的事情如果由她来承担会更有转圜的余地。”
方天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拿起酒灌了一口,迷路看着他,心中一片翻腾,柳卿那样骄傲的人,怎么可能让一个自己视为亲姐姐的少女去替自己顶罪,但那时的他恐怕已经彻底陷入自我厌弃了。
果然,方天又道:“我们没有人敢告诉老大楚澜姐的事,因为老大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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