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何仲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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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条紫金矿也被皇室所垄断。”
“何仲忽携带离开的五十万两紫金,是扶孤二十年积攒下来的紫金。当年何仲忽勾结贪狼—影杀吞并紫金离开,被陛下查抄并夷灭三族。何仲忽潜逃后不久,陛下敕令:扶孤境内一律不准使用“永业同辉”紫金,违者视谋逆处置。并将‘永业同辉’的火印改成‘永业长兴’以区别。”
何采萱还没说完,便被人打断道:“切,七年都已经过去了,谅他也翻不出什么浪花!”
“不关我们的事,来,喝酒喝酒!”
“就是就是,什么事都有我爹扛着!”
何采萱讥讽地看了那些人一眼,心说只是躺在祖上功劳簿里地二世祖:“井底之蛙!何仲忽当年携带紫金到现在也已经七年。整整七年时间的何仲忽都没有出现。然后现在出现了‘永业长兴’的紫金,你说治安司敢压下去吗?五十万两紫金,五千万两白银,用来培养一支军队······”
何采萱没有说下去,一双丹凤眼带着讥讽地看着沉默地众人。她后面没说得话已经能让他们恐惧一整天。
终于,坐在首座的青年睁开眼,见包厢里气氛骤然压抑,他笑道:“好了,天塌下来还有个高的顶着。采萱姑娘就别危言耸听了。”
随后他问道:“周庆他们哪里去了?”
“王哥,他们几个在路上见到秦川院的学员,就去找乐子去了。”
······
“小爷,你需要什么?”
在不远处的包厢里,一个富春居的仆役捧着手中的一枚金锭,眼睛发光的说道。
这枚金锭足足二十两啊,面前坐的少年出手可是真阔绰!
这段时间,面前的这位少年经常来富春居,而且一来一坐就是一整天,每天都是一百两一百两银子的花。
但有一点很奇怪,他不睡女人。
正经人哪有花银子听曲子的?
在仆役面前,坐着一名衣服布料极好的少年,他的皮肤微黑,一副苦大深仇的样子。“下面的那首曲子很不错,我很喜欢,这是我打赏给她的。还有就是,那首曲子,我想···”
还没说完,他又拿出一枚金锭放在仆役的手上:“买下这首曲子半个时辰专门为我唱!可以吗?”
少年看着仆役目瞪口呆的样子,面无表情道:“怎么?不够吗?”说完,又拿出三枚金锭放在他面前。
仆役目瞪口呆地望着面前的一百两黄金,下巴都快掉在地上了。
我的乖乖,面前的哪里是小爷,你是我祖宗啊!
一百两黄金,自己的分成起码五年不愁吃穿了!
富春居是秦川府城消费最高的地方,人均二十两白银,可是我没有白银,只有黄金,用黄金来代替白银应该没什么问题的····吧!
少年道:“曲子听多了会腻的,如果还不够的话,这些就当打赏给你的了。”
“够···够了···祖,小爷,你…先等会,我先去只会一声管事的。”仆役赶紧给他倒上一杯酒,赶紧告诉管事的这件事。
管事的是一名风韵成熟、面容姣好的中年美妇,她听到后仆役的话后,面色凝重得跟仆役说道:“去把素素叫来好生服侍那位公子,我会在暗中观察,若是他脸上没有一丝笑容,我等会让你们好看!”
没过一会,一大群富春居的清倌人在花魁素素的带领下走入包厢中。
素素香肩裸露,白皙的皮肤在纱裙下若隐若现,柔弱无骨的小腰便贴在沈三木的身上,声音柔媚地说道:“这位小爷,我叫素素,是这里的头牌花魁娘子。”
见面前的少年板着一张脸看了自己一眼,素素便把自己的高耸的胸脯贴在面前的少年手臂上,长长的睫毛眨呀眨,眼睛就像是会勾魂一样,在名为沈三木的少年耳边呵气如兰道:“奴家今晚想请公子来我的房间内探讨美食,我的面,很好吃得哟!”
“上面和下面都可以~”
这种暗示已经非常明显了,可少年仍只顾着听戏,对自己的美色根本不在意。
素素心里暗笑,自己阅箫无数,还不知道他们心中的那点小九九吗?
有些少年第一次来,还是故作矜持,一旦自己稍加勾引,他们的本性不断的释放,在这里有多矜持到房间里就有多粗狂。
可是过了一会后,素素发现,无论自己如何挑逗,面前的少年都对自己无动于衷,只是闭着眼,晃着头听着《君不见》,脸上一点笑容都没有。
是这里的清倌人让她不满意吗······素素想到管事的话,使了个眼色,清倌人换了一批继续唱。
可是少年脸上还是没有笑容,素素再使眼色,清倌人又换了一批。
就这样,当最后一批清倌人被换上来唱《君不见》的时候,他的脸上还是面无表情,甚至还带着些阴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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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条紫金矿也被皇室所垄断。”
“何仲忽携带离开的五十万两紫金,是扶孤二十年积攒下来的紫金。当年何仲忽勾结贪狼—影杀吞并紫金离开,被陛下查抄并夷灭三族。何仲忽潜逃后不久,陛下敕令:扶孤境内一律不准使用“永业同辉”紫金,违者视谋逆处置。并将‘永业同辉’的火印改成‘永业长兴’以区别。”
何采萱还没说完,便被人打断道:“切,七年都已经过去了,谅他也翻不出什么浪花!”
“不关我们的事,来,喝酒喝酒!”
“就是就是,什么事都有我爹扛着!”
何采萱讥讽地看了那些人一眼,心说只是躺在祖上功劳簿里地二世祖:“井底之蛙!何仲忽当年携带紫金到现在也已经七年。整整七年时间的何仲忽都没有出现。然后现在出现了‘永业长兴’的紫金,你说治安司敢压下去吗?五十万两紫金,五千万两白银,用来培养一支军队······”
何采萱没有说下去,一双丹凤眼带着讥讽地看着沉默地众人。她后面没说得话已经能让他们恐惧一整天。
终于,坐在首座的青年睁开眼,见包厢里气氛骤然压抑,他笑道:“好了,天塌下来还有个高的顶着。采萱姑娘就别危言耸听了。”
随后他问道:“周庆他们哪里去了?”
“王哥,他们几个在路上见到秦川院的学员,就去找乐子去了。”
······
“小爷,你需要什么?”
在不远处的包厢里,一个富春居的仆役捧着手中的一枚金锭,眼睛发光的说道。
这枚金锭足足二十两啊,面前坐的少年出手可是真阔绰!
这段时间,面前的这位少年经常来富春居,而且一来一坐就是一整天,每天都是一百两一百两银子的花。
但有一点很奇怪,他不睡女人。
正经人哪有花银子听曲子的?
在仆役面前,坐着一名衣服布料极好的少年,他的皮肤微黑,一副苦大深仇的样子。“下面的那首曲子很不错,我很喜欢,这是我打赏给她的。还有就是,那首曲子,我想···”
还没说完,他又拿出一枚金锭放在仆役的手上:“买下这首曲子半个时辰专门为我唱!可以吗?”
少年看着仆役目瞪口呆的样子,面无表情道:“怎么?不够吗?”说完,又拿出三枚金锭放在他面前。
仆役目瞪口呆地望着面前的一百两黄金,下巴都快掉在地上了。
我的乖乖,面前的哪里是小爷,你是我祖宗啊!
一百两黄金,自己的分成起码五年不愁吃穿了!
富春居是秦川府城消费最高的地方,人均二十两白银,可是我没有白银,只有黄金,用黄金来代替白银应该没什么问题的····吧!
少年道:“曲子听多了会腻的,如果还不够的话,这些就当打赏给你的了。”
“够···够了···祖,小爷,你…先等会,我先去只会一声管事的。”仆役赶紧给他倒上一杯酒,赶紧告诉管事的这件事。
管事的是一名风韵成熟、面容姣好的中年美妇,她听到后仆役的话后,面色凝重得跟仆役说道:“去把素素叫来好生服侍那位公子,我会在暗中观察,若是他脸上没有一丝笑容,我等会让你们好看!”
没过一会,一大群富春居的清倌人在花魁素素的带领下走入包厢中。
素素香肩裸露,白皙的皮肤在纱裙下若隐若现,柔弱无骨的小腰便贴在沈三木的身上,声音柔媚地说道:“这位小爷,我叫素素,是这里的头牌花魁娘子。”
见面前的少年板着一张脸看了自己一眼,素素便把自己的高耸的胸脯贴在面前的少年手臂上,长长的睫毛眨呀眨,眼睛就像是会勾魂一样,在名为沈三木的少年耳边呵气如兰道:“奴家今晚想请公子来我的房间内探讨美食,我的面,很好吃得哟!”
“上面和下面都可以~”
这种暗示已经非常明显了,可少年仍只顾着听戏,对自己的美色根本不在意。
素素心里暗笑,自己阅箫无数,还不知道他们心中的那点小九九吗?
有些少年第一次来,还是故作矜持,一旦自己稍加勾引,他们的本性不断的释放,在这里有多矜持到房间里就有多粗狂。
可是过了一会后,素素发现,无论自己如何挑逗,面前的少年都对自己无动于衷,只是闭着眼,晃着头听着《君不见》,脸上一点笑容都没有。
是这里的清倌人让她不满意吗······素素想到管事的话,使了个眼色,清倌人换了一批继续唱。
可是少年脸上还是没有笑容,素素再使眼色,清倌人又换了一批。
就这样,当最后一批清倌人被换上来唱《君不见》的时候,他的脸上还是面无表情,甚至还带着些阴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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