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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八章 武承嗣寻访神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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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笑着又捏了捏晴儿的小脸颊道:“你懂什么...本王什么时候做过失败的买卖...不和你说了...来...我们继续跑...!”

  “诺...!”张林等人嬉笑一声,跟上了李安。

  ...........................

  “下雪了...!”

  洛阳北坊,李安在北坊的店铺中,薛丁看着外面的雪花,又看了看手中的的纸道:“买一个百蜂窝煤,送一个煤炭炉...真的是要亏死了呀...!”

  只是痛心归痛心,薛丁也只能按照自己殿下的办。

  大唐商业很繁华,以前在长安是这样,后来变成大周,来到了洛阳也是这样。

  在这个洛阳城中,单单酒楼就有上百家,在唐代,私人经商被允许,私营商业快速发展,大量百姓得以转移农业生产,变为经商谋生。

  其中酒楼就是最快,也是干得最多的一种商业。

  大周也是因为迁都,所以对于开酒楼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机制,平民百姓经商,在大周是可取的,但要经过重重的审核,并且只能在规定的地址内开店,并非是自己想选择哪里就哪里。

  洛阳城的经商区域仅有“南北两市”,这里商业类型繁多,但每一个商户,都经过了周政府的层层筛选和严格管理,在此开酒楼,这些过程也无法避免。

  北坊是达观贵人的聚集地,所以在北市基本上都是“大酒楼”或者中型酒楼,这种酒楼往往都是数层以上,装潢的饰品琳琅满目。若是“小本经营”,那就去南市开一间“酒肆”,专门以“普通百姓”的消费者为主。

  北市开店:成本高但消费也高,客户高端多元化。

  南市开店:成本低消费也属中下,客户以平民百姓为主,类型单调。

  不过在选址之后,并不代表可以直接“购买”场地直接开酒楼或者酒肆,周朝有严格的“市场管理”,在南北市开店,一定要先报备给“诸京署”,诸京署是管理京城商业市场的最高机构,最高长官为“市令”。

  当然啦,洛阳商人开店,也不可能每个申请人都接触到“市令”,所以在开店之前,要先找到餐饮行业的“行头”或“肆长”,他们是等于“商会负责人”一般的“基层市场秩序管理者”,既由商户共同推荐,也经过官府批准,属于“半编制”的地位性质。

  向他们报备需求后,申请流程就会上报给“诸京署”,诸京署会审核申请者的身份,一旦通过,开店之人要签好“开店合同”,按规定缴纳管理费以及“陌钱”,并且要登记经营身份,这才符合周朝“市籍制”的标准,被打上“商人”的身份烙印。

  若是在周朝早期,想要在洛阳开店必然是要“平地建楼”,而且早期的木材紧张,大量被用去建设洛阳城,所以木材成本也极高。

  不过若是在周朝中期来开店,一般都有现成的“楼店”,或是朝廷为了出租所修建,也可能是洛阳贵族的房产,因为坊市逐渐牢固化的长安对“大兴土木”也是十分排斥的,这时只要出一笔钱租下或者买下房子便可。

  但终究是租最划算,毕竟经营有风险。连店都盘下来了,那么必须尽快做开张准备,购置必要的“开店”用品,如到“木行”购买木材,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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