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蛋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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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告人,你状纸呢?你特么的状纸都没有,你告了毛啊!
摆手就吩咐衙役,将他这搞乱的给轰出去!
高玉山愕然!
被衙役们叉了出去。
判官打发了人,心知不日之后,高玉山必会请人写好状纸,再来控告。
到时这案子该怎么决?
心头郁闷,便去找其他同僚、府尹商议。知晓这桩案子,也都郁闷,难做决断。
这样的案子断起来,左右不讨好啊!
正所谓多请示多汇报。
府尹、判官便把这事具名往三法司报去!
三法司也都为难起来。
吃绝户是恶行,是要打击的!
但是这种行径,往往披了一层伦理外套为保护。
这怎么打击?
十分困难。
明知是要吃绝户,以伦常为由,要接走先兄儿子,谋夺遗产!
这种事,又怎么决断?
不准人家接走孩子(郭俊)?这是保护了他们母子了,可是,这违背伦常啊!伦常可是自古张目的正道!岂能违背?
准许人家接走孩子(郭俊)?这样的话,伦常是护下了,可是,那官府岂不是公然的站在吃绝户的贼子的一边了?
三法司各做权衡,下意见到府尹、判官。
却见三法司意见并不一样。
府尹、判官继续郁闷!
如是已经过了三天。郭玉山请人写好状纸,告向公堂了。
判官受了案子,却道最近公务繁忙,需得择日开堂,以此为由,拖延时间。
按律,自受案翌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开堂。
也就是说,最久可以拖延一个月。
郭玉山无语,也不缺几个钱,便在京中租房住下了。
焦化足智多谋,郭玉山父子也请他一并住下。
判官受了状纸,出文书,去告知阮媛媛,要求回以辩护状。其实就是提醒她,早做筹谋。
按律,程序上,需十五日内回以辩护状。
阮媛媛得知此事,十分焦虑。
去找柳白缨诉苦、商议。
柳白缨也不通律法,帮忙行走,约唐玉寒等姐妹来,又把这事告诉了她们,请她们帮忙。
她们对律法之事,也是不通的。
但是,她们名声在外,仰慕者中,不乏名士。
名士这种生物,从科举道路上走过来,律法是必考内容!
他们是通晓的!
唐玉寒等,记下这事,各选俊才,请君入瓮,把此事说给他们听,请他们相帮、出主意。
难得佳人另眼相看、有事相托,本想装逼,应下这事,听说之后,却各个紧皱眉头,不约而同,都说了一个字:“难!”
二十三日,唐玉寒等各约俊才,齐聚到了随缘布庄去。帮助阮媛媛出谋划策,写那辩护状。
那三个俊才之中,两个两个进士、一个举人,档次高极!
有法按法。有例循例。无法无例,向上请示,万万不可自作主张!府尹、判官见上级回复意见不一,心想:“这可怎么弄?”没有一个标准,实在难以守正,横竖都有问题,出了问题自身难逃背锅之运。
既然三法司无定论,那么……
他们联名上奏,直接捅到内阁去了。
内阁里也票拟不一。
此事最终竟闹到了皇帝案前。
刘玄得知此事,微微一愣。
此事他听柳白缨听说过。
当时就对那判官有些不满。
·郭玉山父子那样的贼子,你丫的还手软什么?
·上门抢子夺产,就该都杀了!
大炎律刑罚极重,抢人孩子的,勿论抢到了与否,都是杀死。
区别在于:没抢到,是绞杀;抢到手了,是斩首杀;抢走并伤害了孩子——采生折割,凌迟杀!
并且还要株连家人!
这件事的特殊性在于郭玉山父子,与阮媛媛、郭俊,有亲属关系。并非一般的抢人孩子案。
更要命的是,郭玉山父子被叉出公堂一回后,竟然学聪明了,不再上门抢孩子了,竟然以祖父母想念孙子为由,要把孩子接走!
居然把维持秩序的伦常,拿做了谋利害人的工具!
此事该怎么决断?
这个难题,最终丢到了刘玄的头上。
这件事的背后,藏着的一件事,是继承法!
炎国是封建帝制,维护的是宗法制度。
按制来说,主要原则是:父死子继——有嫡长子,就嫡长子继承;若没嫡长子,但有嫡孙,就由嫡孙继承;没有嫡长子、也没嫡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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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告人,你状纸呢?你特么的状纸都没有,你告了毛啊!
摆手就吩咐衙役,将他这搞乱的给轰出去!
高玉山愕然!
被衙役们叉了出去。
判官打发了人,心知不日之后,高玉山必会请人写好状纸,再来控告。
到时这案子该怎么决?
心头郁闷,便去找其他同僚、府尹商议。知晓这桩案子,也都郁闷,难做决断。
这样的案子断起来,左右不讨好啊!
正所谓多请示多汇报。
府尹、判官便把这事具名往三法司报去!
三法司也都为难起来。
吃绝户是恶行,是要打击的!
但是这种行径,往往披了一层伦理外套为保护。
这怎么打击?
十分困难。
明知是要吃绝户,以伦常为由,要接走先兄儿子,谋夺遗产!
这种事,又怎么决断?
不准人家接走孩子(郭俊)?这是保护了他们母子了,可是,这违背伦常啊!伦常可是自古张目的正道!岂能违背?
准许人家接走孩子(郭俊)?这样的话,伦常是护下了,可是,那官府岂不是公然的站在吃绝户的贼子的一边了?
三法司各做权衡,下意见到府尹、判官。
却见三法司意见并不一样。
府尹、判官继续郁闷!
如是已经过了三天。郭玉山请人写好状纸,告向公堂了。
判官受了案子,却道最近公务繁忙,需得择日开堂,以此为由,拖延时间。
按律,自受案翌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开堂。
也就是说,最久可以拖延一个月。
郭玉山无语,也不缺几个钱,便在京中租房住下了。
焦化足智多谋,郭玉山父子也请他一并住下。
判官受了状纸,出文书,去告知阮媛媛,要求回以辩护状。其实就是提醒她,早做筹谋。
按律,程序上,需十五日内回以辩护状。
阮媛媛得知此事,十分焦虑。
去找柳白缨诉苦、商议。
柳白缨也不通律法,帮忙行走,约唐玉寒等姐妹来,又把这事告诉了她们,请她们帮忙。
她们对律法之事,也是不通的。
但是,她们名声在外,仰慕者中,不乏名士。
名士这种生物,从科举道路上走过来,律法是必考内容!
他们是通晓的!
唐玉寒等,记下这事,各选俊才,请君入瓮,把此事说给他们听,请他们相帮、出主意。
难得佳人另眼相看、有事相托,本想装逼,应下这事,听说之后,却各个紧皱眉头,不约而同,都说了一个字:“难!”
二十三日,唐玉寒等各约俊才,齐聚到了随缘布庄去。帮助阮媛媛出谋划策,写那辩护状。
那三个俊才之中,两个两个进士、一个举人,档次高极!
有法按法。有例循例。无法无例,向上请示,万万不可自作主张!府尹、判官见上级回复意见不一,心想:“这可怎么弄?”没有一个标准,实在难以守正,横竖都有问题,出了问题自身难逃背锅之运。
既然三法司无定论,那么……
他们联名上奏,直接捅到内阁去了。
内阁里也票拟不一。
此事最终竟闹到了皇帝案前。
刘玄得知此事,微微一愣。
此事他听柳白缨听说过。
当时就对那判官有些不满。
·郭玉山父子那样的贼子,你丫的还手软什么?
·上门抢子夺产,就该都杀了!
大炎律刑罚极重,抢人孩子的,勿论抢到了与否,都是杀死。
区别在于:没抢到,是绞杀;抢到手了,是斩首杀;抢走并伤害了孩子——采生折割,凌迟杀!
并且还要株连家人!
这件事的特殊性在于郭玉山父子,与阮媛媛、郭俊,有亲属关系。并非一般的抢人孩子案。
更要命的是,郭玉山父子被叉出公堂一回后,竟然学聪明了,不再上门抢孩子了,竟然以祖父母想念孙子为由,要把孩子接走!
居然把维持秩序的伦常,拿做了谋利害人的工具!
此事该怎么决断?
这个难题,最终丢到了刘玄的头上。
这件事的背后,藏着的一件事,是继承法!
炎国是封建帝制,维护的是宗法制度。
按制来说,主要原则是:父死子继——有嫡长子,就嫡长子继承;若没嫡长子,但有嫡孙,就由嫡孙继承;没有嫡长子、也没嫡孙,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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